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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任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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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è rè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è rèn
解釋:
我國文職官員的任用,分特任、簡任、薦任、委任四級。特任職為四級中最高的一級,由政府以特令任命,如各部、會首長。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特任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