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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同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俞懿嫻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根據老子,「玄同」一辭有兩義:一是指「有」與「無」,名稱雖異,卻同出自道體;一是指聖人被褐懷玉、隨緣同俗的人格境界。前者見於老子〔道德經〕首章,後者則見於五十六章。〔道德經〕首章的意思說:有和無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是說「有」與「無」同樣淵源於道,「有」是萬物之母,「無」是天地之始,二者可說是同一道體的兩種樣式。「有」是道體的實現狀態,「無」是道體的潛存狀態。「有」「無」具出於同源之道,所以說是「玄同」。其次,〔道德經〕第五十六章說:「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是在形容修道的人處世接物的原則:閉其聰明耳目,挫其銳氣,解其紛爭,含光自斂,與物宛轉,就是「玄同」。這裡「其」應是指百姓人民,「兌」本義是口,「門」是出入之處,「兌」與「門」在這兒引申為耳目口鼻等孔竅。「塞閉」、「兌門」與「常使民無知無欲」(第三章)、「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第六十五章)的意義相近。耳目口鼻是人與外物相接、嗜欲好惡的官能所在,老子因而提醒為政者善守自然清靜無為之道,不要使百姓的耳目官能耽於淫奢逸樂。理想的為政者應與百姓同苦樂,以博厚包容的人格,排難解紛、混同俗世,達到「和光同塵」(參見「和光同塵」)的境界。老子稱這樣的人格境界,同於玄深微妙的自然之道,沒有明顯的對比,也就沒有矛盾現象。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玄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