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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合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ǐ hé |
解釋:
依理應當。通常用於公文中,例如:「理合備文呈報」。唐.白居易〈江樓夜吟元九律詩成三十韻〉:「道屈方才振,身閒業始專,天教聲烜赫,理合命迍邅。」《水滸傳》第一九回:「非是吳用過稱,理合王倫讓這第一位頭領坐,此合天下之公論,也不負了柴大官人之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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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理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