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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影響評估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環境影響評估是針對人類顯著的(資源利用)活動或措施對環境狀態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調查評估之程序與制度。基本上,環境評估係對於人類在擬定開發行為與政府之政策時,在其計畫尚未實施前之規劃階段,就其開發行為與政府措施對環境(包括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環境)可能的影響之程度與範圍,事前加以科學上客觀之調查、預測、分析、評價;對於負面之影響則應擬提合理可行之預防及減輕影響方案;並應提整體性之環境管理計畫,進而提出公開說明,並付之審議,作為計畫是否值得實施之參考依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環境影響評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作者: 林慧芳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在進行經濟開發活動或其他重大經濟措施時,在其計畫階段或正式實施前,就該開發或措施行為,對環境(包括空氣、水體、土地、野生生物等自然環境,乃至社會條件、自然景觀,甚而文化遺產等文化環境)所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加以科學上之客觀的、全面的調查、預測、估計,進而提出公開說明,並付諸審議程序,以作為決定該項開發或措施,是否值得實行之參考之綜合過程。規定此等程序之法律即是「環境影響評估法」。
  任何重大的工程建設與工廠設立對環境均將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根據歐美先進國家的經驗,事前的防患成本只須增加總工程費的百分之三。事後的補救措施將增加百分之四十以上的支出,如再考量民眾對政府信心的減降,其損失更難以彌補,因此為期減少公害之產生,危及自然保育與國民生活品質和健康,並避免自力救濟對社會安定的衝擊,必須採取預防與補救齊頭並進的措施。在預防措施上,環境影響評估即為方法之一。
  美國於一九六九年頒布了全球第一個〔國家環境政策法案〕(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簡稱NEPA),該法案奠定了美國環境政策的基礎,也確立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要項,及設置直屬總統的環境品質評議會(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作為指導與督導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機構。而環境影響、環境項目表(Environmental Inventory)、環境評估(Environmental Assessment)及環境評估報告書(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等之術語也相繼出現,環境評估制度自此建立。爾後美國及其他相繼建立此制度的國家,皆將環境諸因素作為國家執行重大行政、立法,與計畫之參考,在決策過程中必須列入與經濟及技術層面同等考慮的單位,要求事先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確保目前所有的環境品質。
  依據民國八十三年(1994)十二月三十日公布之〔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應包含之內容如下:(1)基本資料,如開發單位、名稱、場所等;(2)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內容;(3)環境現況、開發可能影響之主、次要範圍及各種相關計畫;(4)環境預測、分析及評定;(5)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6)替代方案;(7)綜合環境管理計畫;(8)對有關機關意見之處理情形;(9)對當地居民意見之處理情形;(10)結論及建議;(11)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12)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由此內容亦可大致窺知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環境影響評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