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轄市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ěng xiá shì |
解釋:
由省政府統轄的市。民國八十七年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改隸中央政府,在現行地方制度中稱為「市」,與「縣」同級,為第二級行政區。凡人口數達五十萬至一百二十五萬之間,且於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立之。目前有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三市。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省轄市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