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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壞行為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isruptive Behavior
作者: 沈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破壞行為是指學生妨礙教學過程的進行,或破壞正常的學校教育之運作的行為。經調查教師意見,認為學生出現破壞行為的主要原因有:(1)不安定的家庭環境;(2)受同儕壓力的影響;(3)對學校課程缺乏興趣;(4)對整個學校沒有興趣;(5)學生本身心理或情緒不穩定;(6)沒有能力完成教室的課業或工作;(7)對成人權威的反叛;(8)失去自尊心;(9)不喜歡教師;(10)吸食藥物等。
  從學生的立場而言,學生所以會導致破壞行為,大多歸罪於教師與學校:(1)是教師的錯誤,因為教師侮辱了學生:(2)學生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3)學校執行規則前後不一致;(4)僅是學生的一點過失而已;(5)由於學校整個體系的錯誤,如教室或學校氣氛、學校課程、教學方法、管教方式、學校環境與聲望等。
  學生出現破壞行為之後,如何控制,教師與學校方面的意見,歸納起來約有下列十項比較重要的看法:(1)教師要具有或表現積極的人格;(2)設計有效的教學方法;(3)盡早設定與維護行為標準;(4)堅定地支持學校的訓導策略與方法;(5)行為標準的執行對所有學生應前後一致;(6)家長應該支持學校的一切教育措施與方法;(7)研究與處理行為問題產生的原因;(8)借用校長的影響力;(9)實施認養制度;(10)教師要確立嚴密的訓導措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破壞行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