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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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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ēi tiě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ēi tiě
解釋:
  1. 古代書法家留傳後代的書法,刻於石碑者稱之為「碑」,寫於紙絹者稱之為「帖」。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碑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ēi tiè
解釋:
1.泛指書法作品的墨拓本或墨跡本。
2.古代書法家留傳後代的書法,刻於石碑者稱之為「碑」,寫於紙絹者稱之為「帖」。後世用版刻或石刻翻刻前人墨跡的拓本,也稱為「帖」。如「淳化閣帖」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碑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沈津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碑帖為碑和帖之總稱。碑名始於周代,〔說文解字〕云:「碑,堅石也」,其義有三,一為宮寢庠序中庭測日景之石。〔儀禮.聘禮〕:「東面北上,上當碑」。鄭玄注:「宮必有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也」。二為廟中繫牲之石。〔儀禮.祭義〕:「既入廟門,麗于碑」。孔穎達疏「君牽牲入廟門,繫著中庭碑也」。三為墓所下棺之大木,形如碑。〔禮記.檀弓〕:「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鄭玄注:「豐碑,斵大木為之,形如石碑。于槨前後四角樹之,穿中于間為轆轤,下棺以繂繞」。可見早期碑之形制和後來之碑是不同的。在墓地樹碑刻文,始於漢代。最初之碑,有穿有暈,題額刻於穿上暈間,偏左偏右,各因其勢,不必皆在正中。碑文則刻於額下,偏於碑右,不皆布滿。魏、晉以後,穿暈漸廢,額必居中,文必布滿。碑首稱額,額上有篆字標題,一般稱之為篆額,以後也有用隸書、楷書、行書題額。漢代碑額有圭形、圓形帶繩紋、又有圓形而有暈者。此外,碑額上還有雕刻螭龍、虎、鳥者。唐代多為蟠龍,也有雕刻佛像者。碑之正面稱之為陽,刻碑文;碑之反面謂之陰,刻題名;碑之左右兩側謂側,亦用以刻題名。碑座稱跌,有龜趺、方跌等不同形式。東漢以後所立之碑,主要為某山、某廟、某人所立。碑與刻石字體也在不斷發展中變化,秦時為小篆,西漢時為篆隸相兼之最初隸書,東漢順帝後,成為有撇捺之隸書。書法趨向精巧,變化多端,各盡其妙。東晉後期又演變為楷書,直至近代。唐代是其最盛時期。碑之傳拓大概始於蕭梁而盛於唐,據唐宋人記載,唐時名人寫碑,當時即有拓本,如敦煌石室發現的唐太宗書〔溫泉銘〕、歐陽詢書〔化度寺碑〕、柳公權書〔金剛經〕之唐代拓本,今存法國巴黎國家圖書館。
  帖,本為「帛書署」之意,即以帛作書,書於帛者曰帖,書於竹木者曰簡冊。漢代,帖為寫體之名,凡屬寫字之小件篇幅,皆稱之為帖。東晉時,帖又成了名人翰墨的稱呼,當時尚好蓄名家手跡,視為珍祕,如陸機〔平復帖〕、王義之〔十七帖〕等。宋代,收歷代名家書跡刻於木或石上,稱為刻帖,後變為習字範本之義- -習字帖。帖為橫石,置之室內或鑲於牆壁間,供人傳拓。一般石高約尺許,寬約2尺5、6。也有用木板刻的,多用梨木。帖作為書法流派,乃至明清時代開始標舉。刻帖皆為雙鉤上石,即是把古人墨跡,一般按每塊石兩開半,在石上留出天地鑲邊。把透明紙覆在墨跡上,用墨筆細細鉤出,正面鉤完後,再用淨水調勻的珠砂在背面一一再鉤之,鉤完後即可上石。上石之過程為:把磨好之橫石擦上黑色,再用微有粘性之物品擦遍,然後把鉤好字之透明紙,紅面朝下,用木棰墊毡,將每字齊齊棰打。如此,原紙背面鉤之紅字,就完全粘在石上,把紙揭去,即可奏刀刻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碑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碑帖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碑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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