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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與教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ience and Education
作者: 徐宗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學與教育有密切的關係。從希臘文字義來說,科學是指系統的知識或組織性的知識;凡畫歸為科學的知識,必須經過良好的驗證程序,或經由觀察得來的事實加以驗證,或經由邏輯的思考加以驗證。屬於科學的知識,在其一定領域內,必然有相互的關聯。科學知識是會進步的;人們應用科學方法得來的知識,將會愈來愈精確無誤。科學也是有系統的理論;不過科學的理論是建立在經驗事實的基礎上。科學也需要從程序的觀點來了解,此時科學即具有方法的意義。科學的研究是指人應用觀察、假設、實驗、求證的各項活動,以期發現科學新知。科學研究時,研究人員的科學態度,也是一項重要的條件。這裡所謂的科學態度是指:對外界事物有好奇心,相信自然有秩序,相信科學會進步,相信人的理性,相信證據,不輕信不當的權威等。科學家在研究科學時,尚需謙虛、不自傲,放棄主觀性等。另外,科學也有文化史演進上的一些意義。故科學的發展不能不從人類文化演進的歷史中去了解。
  由於科學涵義的多層次性,故科學與教育的關係也須從多層次上加以探討。科學知識納入教育課程之內,教育歷史上曾經出現過長期的人文思想與唯實思想的爭辯。這種爭辯一直延伸到十九世紀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提出「什麼知識最有價值」,才算平息。科學知識的獲取,有賴於仔細觀察、建構假設、設計實驗及謹慎求證。故在教育實施上,教師除了科學教材的提供外,尚應注重學生應用科學方法的操作。其次,一位願意獻身於科學研究的工作者,單靠科學知識的擷取是不夠的;尚需對科學有著執著、熱愛、重視的態度,並能從懷疑中發現可疑的研究對象,進而加以研究。總之,科學在教學內容上,必須針對教育的對象,選擇適宜的科學知識,培養學生明瞭科學各領域中重要的科學理論,指導學生運用科學方法於各項問題的解決,並養成學生具備科學的態度。如此教育的各方面,才能面對今後科技文化給予人類的挑戰。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學與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