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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課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ubject Curriculum
作者: 簡紅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目課程又稱為分科課程,是為時已久且最廣接受的一種課程組織型態。科目或學科(subject)是指學生在學校內所學習的某種知識、技能或思想態度,也可說是學習某部分經過整理的前人經驗,即各種知識科目。學科課程的設計,乃是以科目各自獨立為原則,教材內容由各科學者決定,並將其內容以各科邏輯的原則加以組織、安排、設計,然後透過教學加以呈現,教科書就代表該學科被選擇出來的必讀材料。此課程設計以「儲存知識乃是為準備日後應用」為假設,所以其教材組織在使學生能夠有效而經濟的儲存知識,以備未來之需。
  科目課程具有幾個特點:(1)對內容所做的選擇和組織,並非按照實際生活問題或是學習者的興趣和需要,而是按照有助該領域的專門研究的型態,認為有朝一日學生成為該領域的研究者,將可擴大知識,嘉惠於下一代;(2)每一學科內容所包含的原理原則、事實概念有其邏輯上的先後次序,學生對此科目內容的學習也是按此次序;(3)強調教學呈現的技術,藉以提出該領域的事實、概念、原則,使學生易於了解;(4)重視學科的結構;(5)學科課程的內容和組織對學生而言清晰明瞭,而且成績易於考查;(6)認為知識的成長進步,是建基於前人經驗的學習與累積。
  科目課程較為簡單明瞭,容易為教師、學生、學生家長等了解,所以目前我國大中小學所採用的課程組織型態,幾乎皆屬於科目課程。
  科目課程運用上也有其限制:(1)課程內容採各科獨立設計、獨立教授,無異是將知識切割成零碎的片斷,各科之間缺少聯絡,使學生只獲得零碎的知識;(2)容易形成自我封閉的系統,忽視社會的需要和學生的興趣與經驗,脫離了社會現實;(3)知識灌輸是被動式的學習,學生只是熟習知識,卻不易發展主動思考能力和解決生活實際問題的技巧;(4)科目課程採論理組織,忽視兒童的身心發展和學習心理,因此無法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或動機。
  綜上所述,科目課程的設計也有了必須轉變以彌補其不足之處的需要,最需要的轉變乃是科目之間的統合,因此才有相關課程、融合課程、廣域課程、核心課程、經驗課程等選擇性之課程設計類型的出現。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目課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