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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效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rganizational Effectiveness
作者: 黃昆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組織效能」一詞的概念和內涵,至今仍未有統一的界說;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視組織效能為組織達成目標的程度;第二種觀點視組織效能為組織在其環境中獲得賴以生存的資源的能力;第三種觀點則採系統整合的觀點,視組織效能為組織獲取、運用資源,以達成組織目標的程度。由於第三種觀點,不但能兼取前兩種觀點之長,且能把握組織效能的要旨,所以較為大多數組織理論學者所接受。
  根據系統整合的觀點,組織效能係指組織的實際表現,包括組織目標的達成、組織成員需求的滿足、外部環境的調適、組織資源的獲得等。此一定義包括以下二項要點:(1)所謂「實際表現」,是指真正表現之教學效果及行政效率,實際表現的結果,事實上可能不是「全有」或「全無」的問題,而是程度上的差別而已;(2)現代組織理論一方面重視組織成員在達成組織目標的過程中,能夠藉著組織的力量實現自己的理想,滿足自己的需求;另一方面亦強調組織是一開放系統,必須和環境保持密切聯繫,並且以生產符合環境需要的產品,來確保環境資源綿綿不絕的輸入。
  至於採用系統整合的觀點,以決定組織效能指標的理論家,何伊(M.K. Hoy)和密斯科(C.G. Miskel)可作為代表人物。他們兩人曾採借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四個社會系統功能,做為學校組織效能的四個層面,然後在每個層面,另外發展出五至六個指標。這些組織效能層面和指標,可以下圖表示之。  
  何伊和密斯科所發展出來的學校組織效能多元指標,頗具理論基礎與周延性,惟這些指標數量過於繁多(共計有二十二個之多),於是他們乃就適應、目標達成、統整、潛在等四個層面各選擇一個最具代表性的指標,加以進一步探討。這四個指標是:適應力、成就、工作滿意、以及主要生活興趣。除了這四個指標之外,他們也選擇了「整體組織效能」這個和社會系統四層面都有關係的指標。茲將這五個指標的意義和測量工其說明如下:
  1.適應力:是指學校成員感受變遷的需要,藉推展新政策和實務,以適應變遷需要的能力。為測量適應力,我國學者康自立等人曾受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委託,編製〔專科學校評量表(教師用)甲乙卷〕,內含測量「適應性」層面的問卷項目。
  2.成就:指學生在標準化成就測驗所得的分數。在美國,最廣泛被使用的標準化成就測驗有〔愛荷華基本技能測驗〕(Iowa test of basic skills)以及〔都市成就測驗〕(metropolitan achievement test)。在我國,簡茂發曾指導編製〔國小學科綜合成就測驗〕;師大教育研究所曾編有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和自然五個科目的學業成就測驗,可供國中三年級下學期使用。教育部中教司為輔導高中生升學就業,曾經編製國文、英文、數學、三民主義、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和化學等九個學科成就測驗。
  3.工作滿意:指個人對其目前所從事的工作在情感上的認同程度。測量工作滿意的工具計有:密斯科和吉哈德(E. Gerhardt)所發展的〔整體工作滿意問卷〕(overall job satisfaction questionnaire)、司密斯(Patricia C. Smith)所發展的〔工作描述指數〕(job descriptive index)、以及魏斯(D. J. Weiss)所發展的〔明尼蘇達滿意問卷〕(Minnesota satisfaction questionnaire)。
  4.主要生活興趣:指個人在特定情境中,對某些喜愛活動的偏好態度。測量主要生活興趣的工具有:杜賓(R. Dubin)所設計的〔主要生活興趣問卷〕(Central life interest questionnaire)以及密斯科等人所設計的〔主要生活興趣簡短量表〕(a short measure of central life interests)。
  5.整體組織效能:係將社會系統中的一些重要功能,如產品的品質與數量、生產效率、適應力和彈性等,統合而成的指標。測量整體組織效能的問卷工具為莫特(Paul E. Mott)所發展的〔組織效能知覺指數〕(Index of perceived organizational effectiveness)。
  上述工具固然有利於學校組織效能之評量,但是學校本身是一複雜的社會體系,是由許多人和單位所組成的。因此,在進行學校組織效能,尤其是高等教育機構的組織效能的評量時,常會遭遇到下列難題:
  1.因為學校教育目標複雜不明確,所以很難明確指出可測量的目標或結果,以作為學校組織效能的指標。
  2.評量學術機構的組織效能易使人產生疑慮和防衛心理,而可能限制其學術自由。
  3.評量者常以效率的指標,如學生的單位成本、師生比率等為效能的指標,因此宜尋求正確的效能指標。
  4.組織效能是否能應用於結構鬆散的高等教育機構不無疑問,因為高等教育機構的目標、程序和結果常變動不居,也不明確,要找出共同的效能標準誠非易事。
  5.學校各單位的表現不盡相同,因此,如果以整個組織的表現來評量效能時,容易忽略學校各單位之間的差異。職是之故,評量學校組織效能時,宜考慮各單位的表現。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組織效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