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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中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mprehensive School
作者: 張建成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綜合中學是單軌制的中等學校,係基於教育機會均等的民主理念,讓身心發展狀態未臻成熟的青少年學子,不因其家世、經濟、種族、宗教等背景,而受到差別待遇或過早分流的教育。大家在同樣的教育環境下,獲得相同的重視與支援,由學校提供打破升學與就業界線的課程,輔導學生修習,使所有的學生皆享有對等且適當的充分機會,認識自己的能力、性向與興趣,據以選擇未來的進路。也就是說,綜合中學是經由統整及試探的過程,觀察輔導心志未定的學生,延緩分化,以達成適性發展的目標。
  目前世界各國的綜合中學,蓋源於美國,特別是一九六○年代以來,傳統上實施雙軌制或多軌制中等教育的歐洲國家,在機會均等的民主潮流下,亦紛紛推動綜合中學的改革。唯因國情不同,各國的實施方式與成效,均互有差異。整體來說,現行綜合中學的型態大致有二:其一是合作型的綜合中學,校內普通教育課程與職業教育課程分立併行,壁壘分明,學生入學時即已決定修習的課程類別,轉換不易。這類綜合中學,基本上只是以分科的方式,將過去的各軌學校合併於一處實施而已;英國早期設立的兩立式(Bilateral)及聯立式(Multilateral)的學校可為代表。其二是統整型的綜合中學,學生入學時並未定位於某類課程,而是透過共同必修及分組選修的學分制度,試探自己的才情,決定未來升學或就業的方向。這類綜合中學,以美國為代表,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模式,唯其受人批評之處,在於學生選課可能避重就輕,修習比較「容易」的科目,而降低了學習的品質。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曾於民國七十七學年度(1988~1989)試行綜合高中課程,但課程設計偏重於吸收普通科學生修習部份職業科目,開設期間多集中於三年級,模糊了課程的目標,亦失卻了課程的順序性與統整性,未能獲得學生及家長的認同。就現況而論,臺灣地區於八十二學年度(1993~1994)時,附設職業類科的高中有八十五所,附設普通科的高職有二十七所。這些學校雖然同時提供普通及職業教育課程,但不同課程的入學考試、法源依據、學校行政、師資設備等,截然不同,猶如前述的合作型綜合中學,學生無法依據自己的性向與需要,自由選習普通或職業課程。
  由於綜合中學的發展是世界潮流。因此,民國八十三年六月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決議,後期中等教育階段,於現有的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等三種學校類型之外,發展區域性的「綜合高中」,一方面擴大高中教育容量,另方面滿足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的不同需求,達成適性教育的理想。經過年餘的規劃,教育部決定自民國八十五年起,推動綜合高中試辦計畫,依統整型綜合中學的模式,設置或將部分學校改為綜合高中。進入綜合高中的學生,可依志願、性向和興趣,在普通課程與職業課程之間,按學年學分制的設計,自由選擇修習課程及學習重點。若成效良好,教育部將擴大實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綜合中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