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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圖書館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ain Library
作者: 彭慰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個圖書館系統中最主要的圖書館,稱為總圖書館(Main Library)或總館,通常係與分館對稱。總館通常設有處理或協調館際事務的部門,其藏書往往最多,或地處於中心位置。該圖書館最高行政主管的辦公室通常即位於總館,由其居中指揮協調。
  由於大學圖書館服務的系所眾多,亦常因校區分散,而分設系所圖書室或學院分館,以就近服務各系所師生。早期大學圖書館館舍建築空間有限,由於人類知識領域擴展,印刷事業發達,使得出版品激增,圖書館的館藏亦急速擴充膨脹,造成原有館舍空間不足。華爾希(Robert R. Walsh)認為圖書館於面臨此種窘況,通常所採取的因應措施不外是:(1)疏散過度擁擠的館藏至其他場所貯藏;(2)過濾不適用的館藏,以便作為贈送、交換或變賣之用;淘汰不適用的館藏等方式。分館的形成即是上述第一種因應措施的結果。此外華爾希指出分館形成的另一因素,乃源於校內各研究室、實驗室、辦公室以原有的圖書資料為基礎,在日積月累的添增及斷斷續續接受外來的寄贈下慢慢形成的。中古世紀歐洲大學內各學院圖書館的形成,即因此發展而成。
  除了大學圖書館設有總館及分館,公共圖書館系統亦有總館及分館的設置,如臺北市立圖書館,除總館外,臺北市各行政區多設有分館,另於部分里設民眾閱覽室,但其圖書館藏的採購、登錄、編目等技術服務皆集中於總館處理,人事、經費等行政事務亦集中於總館,僅讀者服務分散,由各區分館,民眾閱覽室負責。技術服務集中可節省人力、時間與經費,讀者服務分散則可就近服務市民。
  大學圖書館行政組織的集中制與分散制,一直是圖書館界討論不休的話題,兩種制度各有優劣。據陶勃(Maurice F. Tauber)的解釋,集中制可分為行政集中及形體集中,前者即僅行政控制權由總館掌握,後者則行政權及館藏皆集中於一圖書館;前者如臺灣大學圖書館之總館,後者如中正大學圖書館。分散制可分為行政分散及形體分散,行政分散指大小分館均各自獨立,不受中央統籌控制,如輔仁大學各圖書館,形體分散則單指各館的館址分散,不位於同一處所,如政治大學。
  有的總館在名稱上並未加上相關字眼,但扮演總館的角色,如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有的則加上總圖書館字樣,如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在日本則往往加上總合或中央字樣,如東京大學總合圖書館、上智大學中央圖書館。總館外的分館可能是以系所為名的學系分館,以學科為名的學科分館,以學院為名的學院分館,以服務大學部學生為主的大學部圖書館亦是分館的一種。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總圖書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