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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分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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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í wèi fēn lèi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í wèi fēn lèi
解釋:
將機關內的職位依工作性質、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等區分為若干類別,以作為人事處理基準的一種科學方法。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職位分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osition Classification
作者: 廖又生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位分類與品位分類正好相對,其最初源於美國、加拿大地區工商企業界,指組織內的職位依工作性質、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4個標準進行區劃所形成的人事制度。
  職位分類制旨在追求同工同酬(Equal Work for the Equal Pay)理念,經科學管理思潮(Scientific Management Movement)之推波助瀾,美、加產業界皆對所屬事業進行工作分析,期求訂定職級規範和職位說明書,因之,職位分類制下含有職務、職級、職系、職組等人事管理專門名稱。
  大抵而言,職位分類制符合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專業化(Specification)的要求,使圖書館人力運作職權與職責可對等,達成為事擇人、因材器使的目標。
  檢視我國圖書館事業實務,除專門圖書館、工商資訊中心人事體制採行職位分類外,公立圖書館受館員公務員成規的影響,適用品位制與職位分類制二制折衷所形成的兩制合一制,即官等與職等並稱,1職等到5職等為委任官、6職等到9職等為薦任官、10職等到14職等為簡任官,例如普考及格館員取得委任3職等任用資格、高考2級及格館員取得薦任6職等任用資格,顯然我國公立圖書館任用制度不盡然完全採行職位分類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位分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