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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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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ù shě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ù shěn
解釋:
再行審訊或審判。如:「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第二審上訴制度,係採覆審制。」《喻世明言.卷二.陳御史巧勘金釵鈿》:「御史分付開門,仍喚魯學曾一起覆審。御史且教帶在一邊,喚梁尚賓當面。」《老殘遊記》第一七回:「宮保只有派白太尊覆審的話,並沒有叫閣下回省的示諭,此案未了,斷不能走。」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覆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