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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譜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Notation
作者: 李小華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術語。一、音樂的記譜法是以符號來記錄音樂進行的過程,其中包括音的高度、長度和演奏(唱)的方法等。西洋音樂史中「紐馬譜」〔見(Neume)〕是古代遺留下來較清楚的記譜法,但它只能記錄聲樂的歌調輪廓,並不能清楚的指示音準、音符的長度、及其他的音樂細節。十三世紀後期,法蘭哥(Franco of Cologne)發明了「有量記譜法」(Mensural Notation)他把音符分為長、短、半短三等份,用以記錄音符長短的組織形式。另外還有一種稱為「古記譜法」(Tablatures),它是一種利用字母、數目和圖案來指示樂器演奏的樂譜。十七世紀初期才有五線譜的出現,五線譜是用五條平行的水平線來劃分音與音之間的垂直高度關係。這五條平行線稱為「譜表」(Staff),每一個譜表都需要有「譜號」(Clef)以固定音高,另外還有「音符」(Note)和「小節線」(Bar Lines)、「拍子記號」(Meter)等符號來記錄音樂進行的時間、音高、和聲、節奏及音程。二十世紀以後電子音樂、具象音樂、微分音樂的興起,使傳統式五線譜受到很大的考驗,許多音樂家不斷地補充或發明新記譜法,例如圖案記譜法(Graphic Notation)等。二、舞蹈的記譜法是用符號、圖案及文字來記錄動作在空間進行的時間及過程等。十六世紀歐洲宮廷芭蕾的興起,很多舞蹈教師為方便排練及舞蹈的設計,覺得有需要繪製個種圖案並加以文字說明舞步及隊形變化的內容。1701年法國舞蹈大師富伊葉特(R. A. Feuillet, 1675-1710)在巴黎出版《Choreographie》一書,該書又稱為《描寫舞蹈的藝術》(L´art d´ecrire de la Danse),是一種用符號和圖案有系統地記錄宮廷舞蹈的步法組合和隊形移動之方法,這本書對舞譜的發展影響很大。1892年俄國芭蕾教師史代帕諾夫(Vladimir I. Stepanov, 1866-1896)於巴黎出版《人類軀體動作的字母》(Alphabet des Movement du Corps Humain)一書,該書成為史氏舞譜系統的基礎,後來俄國舞蹈家瑟吉耶夫(Nicolas Sergeyef, 1876-1951)和高爾斯基(A. A. Gorsky, 1871-1924)繼續研究此舞譜,並用來記錄裴堤帕(M. Petipa, 1818-1910)的大型芭蕾舞劇。1928年匈牙利舞蹈家拉邦(R. Laban, 1879-1958)在德國出版《記錄舞蹈》(Schrifttang)一書,書中詳細介紹他的動作記錄觀念和方法。他根據解剖學原理,用垂直式譜表來表示人體站立時之垂直線。譜表又分成左右兩邊,可記錄身體兩邊的各種動作,同時創造很多符號,代表身體的各部位及不同的移動方向等。該舞譜應用範圍很廣,舞蹈外,可以記錄人類日常生活的各種動作,因此也有人稱它為「拉邦動作譜」。1956年英國人班尼斯夫婦(Rudolf Benesh, 1920-、Joan Benesh, 1916-)出版「班尼斯舞譜」,該舞譜專用來記錄芭蕾的動作,為皇家芭蕾舞團正式採用,並成立舞譜訓練學校〈The Institute of Choreology〉來訓練舞譜人才。「班尼斯舞譜」用一個像五線譜般的譜表來代表人體從腳、膝、腰、肩及頭部之五條水平線,然後配合前、後、左、右的符號來記載舞者的動作,它和樂譜配合使用。隨著時代的進展,新的舞蹈記錄方法不斷的研究發展,1987年中國大陸舞蹈家武季梅和高春林在中國出版「定位法舞譜」來記錄中國民族舞,近代歐美國家的舞譜專家正在研究用電腦和拉邦舞譜配合使用。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Laban》、《Benesh》、《Dictionary of the Dance》1964.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記譜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