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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詮釋學經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ermeneutic Experience
作者: 陳碧祥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詮釋學經驗,依嘉達美(H.G. Gadamer)觀點,即是視野交融之過程,在此過程中所得之經驗,能引導詮釋者朝向新的理解,獲得所經驗而開拓新視野。此種詮釋學經驗有別於自然科學方法所建構之經驗概念,而有其獨特性存在。
  詮釋學的學者認為,自培根(F. Bacon)倡導歸納及化約方法以降,經驗概念之意涵即不斷窄化,終於被歸屬於認識論領域。此種經驗概念僅重視經驗之再製性,強調祛除經驗中所有影響客觀性之歷史因素,並可透過系統方法加以複製以達到所謂客觀性之要求,唯已忽略經驗之內在歷史性之重要地位。
  對經驗歷史性之關注,以黑格爾(G.W.F. Hegel)為起始,他在〔精神現象學〕一書中強調經驗具有歷史性及辯證性。他宣稱,經驗立基於歷史視野及知識之無限性上,受絕對精神之引導,透過正、反、合之辯證過程,促使經驗不斷被否定、統合而逐漸趨向絕對真理。此意指新經驗不僅能覺知舊經驗之錯誤而否定舊經驗,且表示個人已獲得一個更高層次之經驗視野,對知識之理解得以更多、更好。對於黑格爾之經驗概念,嘉達美以為他仍未將經驗之歷史意識充分實踐,其因在於黑格爾視歷史為絕對自我意識之一部分,經驗之性質建立在意識之反省思辨上,未能考慮具體情境之影響。
  嘉達美以為,詮釋學經驗概念既不同於自然科學理論下的經驗,把經驗視為可歸納化約成規準、原則而具有再製之特性,亦非類似黑格爾所宣稱經驗之辯證過程,是一種意識導向自我意識之覺知,最終在於達到不再存有任何異化之絕對精神。嘉達美認為經驗只能在具體情境中獲得,它不似概念般普遍地被認知;其次,經驗之辯證過程並非在一確定之知識中完成,而是在不確定狀態中向新經驗開放;再者,新經驗不在於否定舊經驗,而是融攝已有之經驗形成更寬廣之經驗內容,再次地向另一新經驗開放。
  根據嘉達美之分析,詮釋學經驗具有四種性質:
  1.開放性:詮釋學經驗並非封閉、確定之事物,它總是存在於具體個殊情境中,在既有之經驗上,持續向新經驗開放。向新經驗開放,不僅具有修正舊經驗錯誤之功能,且包含有經驗透過不斷地確認而轉變成帶有不確定性質之新經驗形式,持續向另一新經驗開放之意義。
  2.否定性:嘉達美認為相同事物不能再次形成新經驗之內容,只有某些不同且不可預期之事物才能提供新經驗。因此,新經驗總是帶有否定之性質,它必須歷經許多挫敗、否定及失望後方能把握。換言之,經驗之否定性具有一種生產性之意義,也唯有經由否定之事例,才有新經驗產生。
  3.辯證性:經驗之否定性質無可避免地促使經驗站在一個相對立場看待目前之經驗及知識,因而所形成之新經驗總是一種不同之經驗。它一方面擴充個人之知識,開展新視野,另一方面新經驗又形成某種不確定之狀態,而能繼續向新經驗開放,此經驗與新經驗之辯證過程,即是經驗之辯證性。
  4.洞察力(insight):洞察力為人類稟性之一,它是一種自我認識之能力,也是構成詮釋學經驗之要素。洞察力使人類具有睿智及領悟力,以洞悉虛妄迷惑之事物。嘉達美引用希臘哲人耶斯奇拉斯(Asechylus)之名言:「從痛苦中學習」來闡述洞察力之概念。從痛苦中學習不僅是說明人經由痛苦、挫折後獲得智慧,得以修正錯誤;更重要之意涵在於揭櫫一個真理:人存在之有限性的事實。所謂經驗實際上是人類有限之經驗。越有經驗者越能洞察自身之有限性,明白自身並非時間與未來之主宰,但經驗之真理價值亦唯有在人類有限存在中才能實現。職是之故,經驗使人洞悉自我之限制,所得之經驗亦是有限,因此經驗必須不斷地向所經驗開放。質言之,嘉達美強調洞察力之作用,使個人覺知並引導經驗之進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詮釋學經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