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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誘答項目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istracter
作者: 李坤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選擇題由題幹(stem)與選項(options)兩部分所組成。選項通常包含正確答案與誘答兩部分。誘答項目是吸引一知半解的學生去選答,以區別受試者的能力高低。
  編擬誘答項目,宜注意下列事項:
  1.必須以學生的共同錯誤為前題:誘答項目應是教師或測驗編製者深入了解學生或受試者的學習狀況,以其經驗選取共同錯誤來誘惑未具備正確知識者。
  2.敘述必須淺顯易懂:有些測驗編製者為提高誘答力,誤將文字敘述複雜化,因此測驗編製者敘述必須淺顯易懂。
  3.誘答必須能發揮功能:有些測驗編製者編擬的測驗誘答題目,甚難發揮誘答力。如:下列哪一個是臺灣人口最多的城市?(1)東京(2)紐約(3)臺北(4)倫敦。正確答案為(3)臺北,因其他三個城市均不在臺灣,故此題的三個誘答項目均不佳。
  4.用詞宜以精簡為原則:因敘述太長易流於形同閱讀測驗,而減少學生作答動機,故用詞宜以精簡為原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誘答項目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