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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哲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ilosophy of Language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語言哲學是哲學研究的一支,目的在以哲學方法分析語言符號、象徵之物,思想與真理間的關係,並及語言本身結構、語意、語法與語句等諸多性質和規則的研究。由於哲學思想全賴語言表達,所以語言可說是哲學活動的首要工具。而哲學以語言為基本工具,來表達所探討的問題,縱使應用文字符號,還是建基於語言上;也可說語言的探討是哲學家檢驗觀念的實驗場地,因而必須注意語言的效度,從而觀察語言的弱點,並隨時試探改進之道。
  從開端之處看,哲學家首先不免於考慮語言的基本因素,即是由字(或聲音)所構成的名詞及其意義。在這方面中國的荀子(後世推估約為西元前三百一十五年至二百三十年間人)在〔正名篇〕中已經說到:「制名以指實」,「名聞而實喻」,和「名定而實解」,就「實物名稱」而言,語言所說的一個「名稱」,在於指示一件實物,這是最簡單的名詞,所以可以「聞名而知物」。由此也可以想見,最初為一個物件定一個名稱的時候,只是用「這個名稱」來指示「這個物」,未必有「確切」的意義,這個名稱成為「眾所公用」的,乃是由於「約定俗成」,大家公認如此「叫它」,便成了這個物的名稱,是語言中名詞最早形成的狀況。
  在名詞出現以後,縱然是代表實物,也要對名詞說出其特有的性質或內涵,以確定這個名稱和這個實物全然 「相同」,以便認識和了解,把「說明」名詞性質和內涵的工作,再賦予一個語言的名稱,便是所謂之「定義」,定義代表對名詞的「概念」;因而在說到一個實物名詞(即名稱)時,便會想像到實物的形象和其特性,如果是一件用具時,也會想到其功用。
  對指物名詞的了解、認識以至說明比較容易,因為必要時可用實物來顯示,而對於許多抽象的名詞,既無實物可指,用表情、手勢以至行動,也不能明白表達的,便只好完全借重語言,來「陳述」其意義,哲學中此種情形最多,故而歷來的哲學家,一面用語言申述其哲學探討,一面對所用的語言也要時加反省,遂形成其哲學語言探討的一面。
  西方哲學家中論及語言的,先見於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的〔克提拉斯篇〕(Cratylus),說到若干人共應用一個名稱時,就是已經對這個名稱有了一個對應的觀念或形式。從此把單個的名詞串連起來,加上述詞、形容詞等而成「句」,再把若干句連接在一起成為一個概念;又把若干有關的概念組成一個體系,出現了「知識」這個名詞,於是有了「哲學」。
  哲學中所探討的主體之一,稱為「知識論」的,便不免於討論到語言問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名詞的意義」,在這方面試以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和穆爾(George Edward Moore, 1873~1958)為例來說明。
  彌爾以其「名學」或「唯名論」(Nominalism)著稱,其哲學中探討語言的部分即表現了這方面的觀點。就彌爾對「定義」的觀點說,即認為最簡單且最正確的定義是說明若干字義的命題,所謂若干字的意義,或者是公認的,或者是說者或寫者附加的。由此彌爾也表現了其對「通用語文」的態度,即是承認已有的語文,已經具備了所指的涵意,只是究竟有多少涵意,則是應該加以探討的。
  穆爾認為語言澄清是發現哲學中深刻真理的工具,所以對語言的探討也相當重視,因而談到「概念分析」(Conceptual Analysis),認為在用作「說明」(expression)的同義語的關係之外,還要有些基準,即就定義而言,定義並非「概括的說明」,應該另有「解釋」(explanation)的功能。
  由此擴大到知識方面,所謂知識是指「在經驗之外」還多知道某些東西。其中最主要的是 ,所知為「真」或「假」的問題,關係到語文意義的正確性。於是哲學家特別注意語文的弱點,因為語言或文字常常曲解原來的意義。由此又牽涉到「常用語言」問題。有些哲學家認為常用語言用於哲學中毫無問題,問題出在「誤用」上,即是所用的語言已經不是原來的意義,而用者又未說明「用意」何在。哲學語言中的這種現象,曾經維根史坦(Ludwig J. Wittgenstein, 1889~1951)指出,說許多哲學家錯用了許多哲學中的「關鍵字」如「知」(know)、「看」(see)、「自由」(free)和「理性」(reason)等,因為哲學家們離開了常用語言的用法,使人無法理解其所用之字,究竟命意何在。另一種看法則認為常用語言不適用於哲學,因為常用語法矇矓不清,晦澀不明,必須依賴上下文以了解,而且有欠明白。由此而引出分析哲學的討論重點。
  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中重視字義和概念意義,從哲學中對概念的探討進入於概念分析,具體的說,以一個名詞為例,所致力探討的是:一是探察名詞的性質,二是分析名詞概念,三是說明名詞本身,成為顯著的哲學語言的研究。這派研究,從任何一種知識都必須應用語文來說,自然不失其重要性。
  總括說來,語言哲學的重要課題,在於語言所表現的意義;應用語言者對同一名詞,是否命意相同;一個名詞用於不同的上下文中,何以意義不同;名辭意義在於認識、抑或表現情緒?語言的運用途徑(一字多義)如何分歧,是由於語言本身,抑或由於「用者」。這些問題勢將牽涉到語言學、語意學和邏輯。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語言哲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