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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貢舉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òng jǔ
解釋:
舊時拔舉人才的方法。古時諸侯歲貢士於天子,且民間又有鄉舉里選之制,二者皆是取士之法,後合「貢」「舉」之名,稱為「貢舉」。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貢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貢舉或稱鄉貢,或稱科舉。據〔新唐書‧選舉志〕載,唐制取士之科有三,其中由州縣者為鄉貢;又云,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送之尚書省,而舉選不由館、學者,謂之鄉貢,皆懷牒自列於州縣。試畢(按指解試,參見「解試」),長吏以鄉飲酒禮,會僚屬,設賓主,陳俎豆,備管絃,牲用少牢,歌鹿鳴之詩,因與耆艾敘長少。既貢至尚書省,皆疏名列到,結款通保所居,始由戶部集閱,而關於考功員外郎試之。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為舉人詆訶,帝以員外郎望輕,遂移貢舉於禮部,以侍郎主之;禮部選士自此始,遂為定制(參見「科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貢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