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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賦優異兒童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Gifted and Talented Children
作者: 陳長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資賦優異兒童指在學習上和人格特質上有別於普通兒童和低能力兒童。由於這些與眾不同的特質,他們有獨特的教育需求,需要提供他們區分性的教育方案(Differentiated Educational Programs)。資賦優異兒童通常具有下列數項特質:
  1.迅速且容易地學會新事物。
  2.較早熟;年幼時即顯得才能出眾,成就高出同儕。
  3.字彙量豐富,開始閱讀的年齡比同儕早,且說、寫流利。
  4.推理能力、理解能力俱佳,有智慧的深度和邏輯性。
  5.對世界有更周延的了解,能充分掌握情勢,且社會能力佳。
  由於上述的特質,資優兒童有特殊教育的需求,美國資優教育學者范塔索(J.L. Van-Tassel)提出這類需求有下列數項:
  1.在高層次認知上和情意上的教育,有挑戰性。
  2.有機會展現擴散性思考的作品。
  3.從作品中證實學習的過程和成果。
  4.和聰慧的同儕有啟發性的討論。
  5.發展理解人類價值系統的經驗。
  6.有機會探究各個知識體之間的交互關係。
  7.提供特殊課程以加速和加深學習。
  8.有機會接觸新的學習領域。
  9.應用能力解決實際的問題。
  10.加強批判思考、創造思考、研究能力、問題解決、隨機應變、作決策和領導能力等方面的教學。
  資賦優異兒童除了指一般能力優異的兒童外,尚包括特殊才能的兒童,這些兒童在特殊性向或特定領域裡表現傑出的能力,如藝術、科學和商業等領域。
  和其他特殊兒童一樣,資賦優異兒童也需要早期發現,然後及早給予適當的教育機會,以充分發展其潛能。藉由學校所提供的特殊教育計畫,並配合家庭的全力支持,資賦優異兒童即使長大成人亦能維持其高成就水準。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資賦優異兒童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