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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價值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oral Value
作者: 蘇永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道德價值常指道德行為本身的價值,而與這個行為對有德者是否能帶來好處(包括物質和心理上的)沒有關係。以康德(Imm. Kant)在〔道德形上學基礎〕(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一書所舉的例子來看,說一個雜貨店的老闆之童叟無欺的行為是否有道德價值,要看他的動機;如果是為了建立商譽,希望以後生意更好才如此,那麼這種行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具道德價值。反之,如果其出發點是以誠實本身就是對的,所以應該去做,也就是把誠實當義務來執行,才具有道德價值。由此可以引申,凡是為了外在的獎賞而做,或是為了避免懲罰而不做,都不具有道德價值,只能說是為了個人利益。所以道德價值有別於世俗的功利。
  從以上的觀點,衍生出道德行為對有德者常不是有利可圖的。因為道德行為既然是利他,就有犧牲的成分。所以德行(義)與對有德者最有利的行為(利)不是同一件事,也就是儒家為何要提出「義利之辨」的原因。既然道德價值排除了對有德者在物質上和心理上的回報,德行的目的就變成是為了德行本身。也因此道德價值也就指德行本身,或更進一步說,就是指有德者的人格價值。
  另一方面,道德行為對別人要有利他的成分(也就是對他人帶來世俗功利的實質好處),就這方面看,道德價值需要功利價值來證明,可是如果當事者不具善的動機,只是偶然或無意中產生的善果,就嚴格的觀點看,仍不具道德價值,因為當事者並沒有利他的存心。但由於動機不易判定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卻只以結果的好壞(世俗的功利)來決定是否具有道德價值;這樣的觀點顯然不夠周延,等於是將道德價值視同功利價值。彌爾(J.S. Mill)這種觀點被麥金泰(Alasdair MacIntyre)指為過於幼稚,但這與彌爾生活經驗的過於單純(如只在家受教,未入學校)有關。
  從上可知,道德價值和功利價值有密切關係;就德行產生的結果而言,必須對他人有功利價值,德行才能成立。可是對有德者本身而言,卻又不能以對自己有利的功利價值為目標,必須經一番義利之辨來分辨出何者為德行。總結來說,如果一項行為要具有道德價值,必須當事者(或有德者)具備善的動機(或康德所謂的善意,good will),並且以德行本身為目的,不管結果對當事者是否有利(事實上,常有犧牲的成分),而行為所產生的結果必須對他人有利,這樣的行為才算是具有道德價值。缺少任何一項,都不算數,猶如功利主義者對動機的忽略之缺憾。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道德價值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