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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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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 12 畫 = 16 [一]yí[二]wèi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注音:
解釋:
  1. 丟失、漏掉。如:「遺漏」、「遺失」、「遺落」。
  2. 丟失的東西。如:「路不拾遺」。
  3. 留下。如:「遺留」、「遺臭萬年」、「不遺餘力」。
  4. 捨棄。如:「遺棄」、「遺世獨立」。
  5. 死者所留下的。如:「遺物」、「遺產」、「遺言」、「遺書」、「遺孤」。
  6. 古人所留下的。如:「遺風」、「遺蹟」。
注音:
解釋:

贈送、給與。如:「贈遺」。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遺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1. 亡失、丟掉。
    【例】遺失
  2. 脫漏。
    【例】遺忘、遺漏、暴露無遺
  3. 捨棄、離開。
    【例】遺世獨立
  4. 留下。
    【例】不遺餘力、遺臭萬年、養虎遺患
  5. 亡失的東西。
    【例】路不拾遺
  6. 留下的、剩餘未盡的。
    【例】遺墨、遺跡、遺言
注音:
漢語拼音: wèi
解釋:
  1. 贈送、給予。
    【例】厚遺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動]
1.亡失、丟掉。《韓非子.難二》:「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唐.崔國輔〈長樂少年行〉:「遺卻珊瑚鞭,白馬驕不行。」
2.脫漏。《韓非子.有度》:「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宋.趙汝鐩〈翁媼歎〉:「愁死未死此何時,縣道賦不遺毫釐。」
3.捨棄。《易經.泰卦》:「包荒,用馮河,不遐遺。」唐.孔穎達.正義:「遺,棄也。」《史記.卷八三.魯仲連鄒陽傳》:「遺公子糾不能死,怯也。」唐.司馬貞.索隱:「遺,棄也。謂棄子糾而事小白也。」
4.忘記。《孝經.孝治章》:「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孔子家語.卷七.五刑解》:「鬥變者,生於相陵;相陵者,生於長幼無序而遺敬讓。」
5.留下。如:「不遺餘力」、「遺臭萬年」。《史記.卷一○.孝文本紀》:「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唐.杜甫〈哭嚴僕射歸櫬〉詩:「一哀三峽暮,遺後見君情。」
6.離開。《莊子.田子方》:「向者先王形體掘若槁木,似遺物離人而立於獨也。」《文選.曹植.七啟》:「亦將有才人妙妓,遺世越俗。」
7.排泄。《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南史.卷一九.謝靈運傳》:「又嘗於閣省裸袒酣飲,及醉小遺,下霑令史,為南司所彈,幾卿亦不介意。」
8.剩餘。如:「暴露無遺」。
[名]
亡失的東西。如:「路不拾遺」。《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子產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次之又不能拾遺捕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
[形]
留下的、剩餘未盡的。如:「遺言」、「遺產」。《孟子.公孫丑上》:「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上》:「地有遺利,民有餘力。」
注音:
漢語拼音: wèi
解釋:
[動]
贈送、給予。《三國演義》第三三回:「表然其言,先遣人以書遺譚。」《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漢王亦因令良厚遺項伯,使請漢中地。」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i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到處亂放。
    例如:物件莫四界遺。Mi̍h-kiānn mài sì-kè i. (東西不要到處亂放。)
音讀:
屬性: 單字不成詞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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