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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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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ǎi fá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ǎi fán
解釋:
《詩經.召南》的篇名。共三章。根據〈詩序〉:「采蘩,夫人不失職也。」或以為詠諸侯夫人祭祀之詩。首章二句為:「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采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