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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jīn pái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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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金牌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jīn pái |
解釋:
1.宋朝驛傳中有金字牌急腳遞,以木牌朱漆金字,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稱為「金牌」。見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官政一》。後金牌指皇帝發給官員以示其職權,或使其可便利行事的信物。元.關漢卿《竇娥冤》第四折:「老夫身居臺省,職掌刑名,勢劍金牌,威權萬里。」 2.運動競技得第一名的獎牌。如:「奧運體操項目的金牌,大都由共黨國家領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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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金牌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