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錄遺 - 教育百科
ˋ
ˊ
lù yí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lù yí
解釋:
科舉制度於鄉試前,針對參加科試未被錄取、或未參加科試的生員進行補考,稱為「錄遺」。《儒林外史》第三回:「正直宗師來省錄遺,周進就錄了個貢監首卷。」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錄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葉憲峻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錄遺為清代參加鄉試前,未通過科考及因故未參加科考者,由學政主持鄉試應考資格之最後補考。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貢舉〕載:順治二年(1645)定,順天及直省鄉試,每中式舉人一名,取應試生儒三十名,提學考試精通三場者,方准應試;……至考選遺才,務照應取名數錄送,其假滿病痊事結未經補考者,不得混錄。……(乾隆)九年(1744)諭:科場乃國家大典,必期選拔真才,以收實用,積習相沿,學臣於科舉之外,復有錄遺、大收等事;……至因事故未與科考,及科考未取者,原有錄遺之例,亦應視其文風之高下,中數之多寡,通盤計算,慎選錄送。後遂為定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錄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