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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吏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zhǎng lì |
解釋:
職官名。漢代官員享有六百石以上的爵祿稱為「長吏」。《漢書.卷五.景帝紀》:「吏六六百石以上,皆長吏也。」亦用來指縣吏。《漢書.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縣令、長,……,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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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長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