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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制度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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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定義

在中世紀初期,國家的權威─及國王或皇帝的權力被削弱,個人的聯繫關係及代表整個社會連結的狀況。每個人可以發表忠誠誓言和贈送禮物的方式,與其他較強或較弱的人結盟。此即所謂的封建制。封建社會分為三階層:騎士、教會人士和農民。

打仗的騎士

在中世紀因為戰爭持續,騎士成為一種專業工作。騎士的主要成員是貴族,屬於上流社會階級,並且採行世襲制。從西元12世紀起的貴族,需要經過授以稱號的宗教儀式才能成為騎士。而騎士的戰鬥裝備不斷在改善。中世紀的社會結構如一座金字塔,效忠的誓約將領主和騎士結合在一起。居於金字塔最上層的是國王,他是擁有最大權勢的領主。接著是臣屬於國王的領主,稱為諸侯:最後是普通的莊園主。在交換效忠誓約的同時,諸侯往往會獲得一些封地。封地的拉丁文就是采邑或封建的意思,因此這個社會制度才會較封建制度。封地通常是指建有城堡的地產。這種封建制度最早見於加洛琳王朝,而後漸漸擴展至全歐洲。封建領主行使君王的權力,他們具有審判權、鑄造金幣和徵收稅金。教會則是致力於減弱騎士的暴戾之氣,當教會推行上帝的和平時,即使是在打仗期間,戰事也會停止。

祈禱的教會人士

在基督教的世界中,教會扮演著非常重要的早色。教會不僅擁有土地,還可以徵收稅金,更會興建醫院救助病人和窮人。一般教會人士分為兩種:一種是世俗教士,他們專門負責信徒的種種問題;另一種是出世教士,即是生活在修道院內的教士,他們過著清規戒律繁多的苦行生活,現身於禱告、治學和勞動。自西元10世紀起,克呂尼修道會興建相當多的修道院,而其他的教派則制定嚴格的苦修生活教條。基督教教會的領袖是羅馬教皇,他不僅擁有自己的土地,而且還以宗教的名義或為了確保權威,而常與各國軍王抗衡。羅馬教會鼓勵騎士參加攻打回教徒的十字軍東征,從西元11世紀到西元13世紀,總共發動了八次十字軍東征,他們大舉派遣軍隊奮戰要奪取基督教聖地耶戶撒冷的回教民族。成千上萬的信徒前往基督教各聖地舉行朝拜活動。

工作的農民

中古世紀中,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是幫領主或教會工作的農民,他們需要定期給予領主和教會佃租。佃租可用錢或實物給付,也可用工作代替。一般來說農民的生活非常辛苦,農作物往往因天候不佳或戰爭的蹂躪而收成貧乏。再加上飢荒疾病肆虐,許多孩童未到成年便夭折,所以人口幾乎沒有成長。農民的組成人員有些是自由人,有些是低賤的農奴,只能依附土地生存,沒有權力離開。西元11、12世紀,農奴制度在英、法兩國十分普遍,但在北歐和東歐則很少見。事實上,在人口稀少的地區,領主多半賦予農民移居新地區的自由。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加洛琳王朝

英文關鍵字:les Carolingiens

出處

朱明珠/著。世界歷史,2000年出版,頁38~39。紅樹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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