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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球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排球


教育Wiki

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5年2月9日,由美國麻省霍利奧克基督教青年會幹事威廉·摩根發明。 起初,人們分站在網球場球網的兩側,將籃球膽托來托去,參加人數、擊球次數不限。比賽中網高1.98米。這就是排球的雛形。

1896年,在美國斯普林費爾德體育專科學校舉行了第一場公開比賽。

初期,排球被稱為Mintonette(小網子之意)。1896年,霍爾斯泰德教授根據比賽特點,提議改為Volleyball(空中擊球),即現代國際通用名稱Volleyball(排球)。當時的正式用球圓周為25~27英寸(約63.5~68.8厘米),重量為9~12盎司(約255~346克)。現代國際比賽用球的材料和製作工藝有很大改變,但球的規格還和以前差不多。

目錄

歷史發展

在世界

美國斯普林費爾德體育專科學校是排球的發源地,該校的基督教青年會是最早傳播排球運動的組織。基督教青年會的幹事、傳教士、學校畢業生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美國軍人,都是排球運動的初期傳播者。

排球運動首先傳入加拿大、古巴、巴西等國,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年)期間傳入法國、義大利等歐洲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歐國家排球運動技術水平長期居世界領先地位,歐洲各國從一開始接觸的就是6人制排球,因此技戰術水平得以長久領先。

排球運動傳入亞洲始於1900年的印度。1913年第一界遠東運動會把排球列入正式比賽,由於當時規則尚不完善,亞洲各國的排球運動經歷了16人制、12人制和9人制,直到1950年代,才逐步過渡到6人制排球。

為適應排球運動的發展,1947年在法國巴黎正式成立了國際排球聯合會,負責領導國際排球運動,第一任主席是法國人保爾·黎伯。國際排聯現已有140多個會員國。

在台灣

排球運動自1922年台灣體育協會邀請美國人布朗(F.H.Brown)先生來台指導排球,至今將屆九十載,布朗先生開啟了台灣排球運動的大門,讓台灣人知道什麼叫做排球,經過日治時期的萌芽、生根及光復後臺灣人的努力推展,排球運動已蔚成一股風氣,成為臺灣人所喜愛的三大球類之一。

規則

場地與設施

排球場由比賽場區(playing court)和無障礙區(free zone)組成。比賽場區的長度18米,寬度9米。可分為兩塊等面積(9m×9m)的區域,比賽的兩隊各於球場的一邊,每一邊又可分為前區(離中線3米內的區域)和後區(離中線3米到15米的區域),劃分前區和後區的線稱為攻擊線(attack line),男子競賽為中線以上最高點離地面2.43米的網子(女子競賽則是2.24米);無障礙區,指的是場地上方不得有任何障礙物的空間,除寬度不得小於兩米外沒有其他限制。


比賽

犯規的項目

1.用手觸網2.排球打中標誌杆3.發球時踏中底線4.四次擊球5.連擊6.持球7.越中線8.越三米線高於球網後排攻擊9.觸手出界

得分

排球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取三局勝利就是贏了比賽。

以往的比賽,以十五分為一局。任何一隊需要先取得發球權,然後在每一球勝了對方,方可得分;若一球輸了,發球權就歸於對方。當兩隊十四分平手後,其中一方需要連贏兩分,方可贏得一局;這個就是局末平分(Deuce)制。

不過自1999年起,計分的制度進行了修改。五局三勝制的原則不改變,但首四局改為二十五分制,第五局十五分制。另外,每局都是直接得分,取消了發球權制。同樣,兩隊二十四分平手(第五局十四分平手)後就行局末平分制,直至其中一方連勝兩分,方可贏得一局。

戰術

球員位置

球員通常不需要掌握全部六種技術——發球、一傳(接發球)、二傳(舉球、托球)、扣球、攔網、救球,而是通常根據球隊的戰術,以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專長。最常見的位置分配包含三種位置:攻手(分為主攻手和副攻手)、二傳手和自由人(專職防守的球員)為了有效阻擋對方的進攻,並在對方有足夠反應時間之前將球以陡峭的角度高速彈回對方場地, 一般來說由身材較高且彈跳力好的球員擔當攻手。

二傳手(舉球員、托球員)

二傳手的職責在於組織全隊的進攻,他們負責在二傳時將球送至讓攻手最適宜扣球的位置。二傳手必須有能力和扣球隊員組合出多種變化以破壞對方的防守。移動快速、傳球精准是一個二傳手的必備素質。一位好的舉球員可串起全隊的攻勢,並且必須相當瞭解隊上各攻擊手的特性與習慣,在比賽中更要保持清楚的頭腦與思維,另外,在某些時候舉球員也必須扮演攻擊手角色,所以除了練習舉球技巧外,舉球員也必須具備些許長球攻擊能力,所以一位優秀的舉球員的訓練與養成也是相當辛苦的。

自由人(自由球員)

自由人是專職防守的球員,負責接扣球和接發球(救球)。通常自由人具有全隊最快的反應速度和最好的一傳技術。由於自由人不需要在網前進攻或防守,可以由一傳技術好的矮個子球員勝任。在比賽被指定為自由人的球員不可以擔任其他位置。自由球員的替換次數是不受限制的,但兩次的替換之間必須隔一次死球,而且只能由被替換下場者做輪替。替換的時間必須在裁判吹哨示意發球前做更換。每一局開始前,自由球員不得先進場,必須等第二裁判核對先發球員後才可替換進場。

副攻手

副攻手是經常在靠近二傳手的位置打出快攻的球員。副攻手專職攔網,因為他們必須阻擋來自對方副攻手的快攻,並且需要從中間向兩邊快速移動以組織雙人攔網。通常副攻手是隊中最高的球員,且不要求有很好的防守技術。

主攻手(進攻的球員)

主攻手是在靠近標誌杆的位置進攻的球員。由於大多數傳向主攻位置的球都是高球,因此主攻手往往採用很長的助跑,有時甚至從邊線外開始助跑。在進攻中主攻手通常依靠強力扣殺得分,但有時也要求以斜線助跑和快攻來擾亂對方的防守。主攻手還需要掌握一傳技術,因為在對方發球時他們通常作為自由人以外的第二一傳點。慣用右手的主攻手最適合在4號位(前排左側)進攻,相對的,慣用左手的主攻手最適合在2號位(前排右側)進攻。

陣型

根據攻手和二傳手的數量不同,排球有"4-2"、"6-2"和"5-1"三種標準陣型。4-2是最基本的陣型,只出現在初學者的比賽中,而在高級別比賽中,目前最常用的是5-1陣型。

4-2陣型

4-2陣型有4個攻手和2個二傳手。二傳手通常在前排中間的位置進行二傳(在罕見的出現在比賽中的4-2陣型中,二傳手更多地在前排靠右的位置進行二傳)。因此在比賽的任何時刻全隊有兩名前排進攻球員。

在輪轉中兩名二傳手對角站位。在典型的陣型中包括兩名對角站位的主攻手,因此在任何時刻前排和後排都各有一名主攻手。發球之後,前排球員移動到各自負責的位置,二傳手總是在前排中間。或者,二傳手移動到前排靠右的位置,此時前排另外兩名球員分別擔當主攻(左側)和副攻(中間),但缺陷在於缺少一名在二傳手身後的進攻球員,使得對方有一名前排球員可以放心地參與中間位置的攔網。

4-2陣型很明顯的弱點就是只有兩名進攻球員,使得球隊可採用的進攻手段很少。

從另一個角度看,二傳手也是一種攻擊力(雖然是較弱的攻擊力),因為當二傳手輪轉到前排時,是允許扣球的,所以當一傳過來的球近網時,二傳手可以選擇擊球過網(二次球)。這意味著在其他情況下可以忽略對二傳手進行攔網的對方球員,此時必須留意二傳手的進攻,那麼我方的進攻球員就可能得到更好的機會。

6-2陣型

在6-2陣型中,總有一名球員從後排移動到前排進行二傳,三名前排球員全部擔當進攻位置。因此,所有六名球員都會在某些時刻擔任攻手,其中有兩人需要擔任二傳手。所以,6-2陣型實際上是一種4-2陣型,只不過由後排的二傳手穿插到前排負責二傳。

6-2陣型需要兩名二傳手,在輪轉中對角站位。除二傳手外,典型的陣型中還包括兩名副攻手和兩名主攻手。採用對角站位的方法,任何時刻前後排各有一名主攻手一名副攻手。在發球之後,前排球員移動到各自負責的位置。

6-2陣型的優勢在於每一時刻都有三名前排進攻球員,使得進攻手段最大化。然而,6-2陣型不僅要求球隊擁有兩名高品質的二傳手,還要求這兩名球員在前排時又是有實力的攻手。在國際級比賽中,只有古巴國家女子排球隊採用這種陣型。

5-1陣型

5-1陣型中只有一名球員擔任二傳手,不管他的位置在前排還是後排。因此當二傳手在後排時,全隊擁有三名前排攻擊球員;而當二傳手在前排時,只有兩名前排攻擊球員。加起來一共五名。

在5-1陣型中,輪轉中與二傳手對角站位的球員稱為接應二傳。一般來說,接應二傳不參與一傳,當對手發球時,接應二傳站在隊友們的後方。當二傳手位於前排時,接應二傳可以作為第三進攻點(後排進攻),這在現代排球中已經成為各隊提高攻擊力的常用手段。因此接應二傳通常是隊中扣球技術最好的球員。後排進攻通常來自後排右側(1號位),但在高級別的比賽中從後排中間位置進攻的情況正在增多。

5-1陣型的一大優勢是,二傳時總有3個攻擊點可攻選擇。如果二傳手運用好這一點的話,對方的副攻手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與主攻手組織雙人攔網,增加了我方進攻得分的機會。

另一個優勢是,當二傳手位於前排時,他可以採用二次球進攻,這樣能夠進一步擾亂對方攔網球員:我方二傳手可能扣球,也可能傳球給進攻球員中的任何一位。一個優秀的二傳手能深刻理解這一點,不僅能二次球進攻或者傳快攻,還可以能夠設法迷惑對方球員。

5-1進攻陣型實際上是6-2陣型和4-2陣型的混合:當二傳手在前排時,看起來與4-2陣型相似;當二傳手位於後排時,又與6-2陣型相似。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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