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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宗羲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黃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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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籍簡介:  黃宗羲(1610年-1695年),字太沖,號梨洲,學者稱南雷先生或梨洲先生,明朝浙江寧波餘姚縣人(今黃埠鎮)。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曆算學家、教育家。




生平經歷:  他的父親黃尊素是東林名士,天啟年間,因彈劾宦官魏忠賢而被殺害。崇禎初,宦官集團暫時失勢,其中作惡多端的人將受到制裁。黃宗羲當時十九歲,得到這個消息後,毅然進京,為父訟冤,並且在對簿公堂時,手錐陷害他父親的仇人。清軍南下,黃宗羲回到浙江,召募義兵,組織抗清武裝鬥爭。但不久兵敗,被懸賞緝捕,只得隱伏山林。直到清政權基本穩定,放鬆了對沿海知名抗清人士的禁令後,才回到家鄉,著書講學康熙十七年,清政府詔徵博學鴻儒,未幾,又開設明史館,以此網羅知識分子,黃宗羲屢次被推薦,都以老病辭。公元一六九五年(清康熙三十四年)卒,年八十五。 



學術:  黃宗羲學識淵博,對天文、曆算、音律、釋道、史地都有研究。  治學以捍衛陽明心學自任,力主誠意慎獨之說。亦重史學之鑽研,服膺者如萬斯同、全祖望、章學誠等皆以史學名家,蔚為浙東學派。


【文學】

黃宗羲從文學角度強調「性情」,反映現實,表達真意。其詩風格樸實,富愛國主義精神,表現出崇高的民族氣節和堅強意志。

【天文曆算】

黃宗羲通過對照《國語》,認為古文《尚書•湯誥》是後人「誤襲周制以為《湯誥》」。並得結論「今因推日食於昭十七年六月」(魯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可見《夏書》本文不同孔書、左氏而非偽也,則不能不致疑於古文矣」。西人Fred Espenak的數據表明黃宗羲的推算完全正確。沈括於《夢溪筆談•技藝》中說:「淮南人衛朴精於曆術,一行之流也。《春秋》日蝕三十六,諸曆通驗,密者不過得二十六七,唯一行得二十九,朴乃得三十五,惟莊公十八年一蝕,今古算皆不入蝕法,疑前史誤耳」。沈括之說,世後沒人懷疑。黃宗羲作《春秋日食曆》,對此觀點進行進行了分析和修正。黃宗羲用西漢三統曆推算出魯莊公十八年二月是否有閏,並用授時曆並參考西方曆法,說明了比月頻食是不可能發生的。黃宗羲發現《春秋》中記載的兩次比月食都是「前食而後不食」,並論證了《春秋》中魯襄公二十四年有關月食的記錄是錯誤的,而魯莊公十八年三月日食記錄是可靠。黃宗羲用曆算的方法對武王伐紂的確切年代進行了探討,寫有《歷代甲子考》。他重新推算了孔子的確切生辰日期,並論證了周正建子和周曆改月。

【數學】

黃宗羲在有限性、無限性的觀念認識上亦有所建樹。他數學上糾正了朱熹《壺說書》中的相關錯誤。分析了明朝流行的算盤和《數術記遺》中記載的計算器的區別。他對鄉射侯制進行了詳細數學分析。黃宗羲亦對中國和西方數學進行了平行比較,但由於時代的局限性,他認為西方數學中的一些概念方法不過是對中國古代算術的竊取和修改。

【樂律】

黃宗羲詳細註解了蔡元定樂律學,糾正了朱熹注《孟子》中的相關樂律錯誤。

【史地】

黃宗羲詳細刊校了《水經注》,批駁了「分野說」。他的《明儒學案》是我國最早的一部學術思想史專著。雖然,《禮記》中的《學記》、《儒行》、《檀弓》,《史記》中的《儒林傳》、《孔子世家 》、《仲尼弟子列傳》,《漢書儒林傳》,《宋史道學傳》,都可以算作學術思想史的嚆矢,其後還有宋朱熹《伊洛淵源錄》,明周汝登《聖學宗傳》、孫奇逢《理學宗傳》,已經有了學術思想史的雛型,但是黃宗羲的《明儒學案》,收集資料比全面,闡述各家學術觀點比較客觀,分類系統性比較強,編纂的方法也有獨到之處,即使比較晚出的唐鑑《清學案小識》、尹會一《北學編》,也都不能與之相媲美。



著作: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南雷文定等。《明夷待訪錄》系統的說明了黃宗羲的政治主張和理想,其中很多地方批評專制政治的缺失。


評價:

  黃宗羲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明末清初三大儒);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師」。黃宗羲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