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750.004 ms
共 16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平均地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
平均地權條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民國六十六年立法院通過,總統明令公布的土地政策法規,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或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暴利。內含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等項目。
|
地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泛稱地球的表面。如:「土地」、「大地」、「高地」、「荒地」、「耕地」、「地盡其利」。
場所。如:「目的地」、「所在地」、「根據地」、「發祥地」。
區域。如:「本地」、「外地」、「臺灣各地」。
地位、位置。如:「設身處地」、「不留餘地」、「易地而處」。
本性、心思、意志的領域。如:「見地」、「心地」。
本質、底子。如:「質地」。
語助詞。置於副詞之後。同「的」。如:「慢慢地吃」、「好好地寫」。
|
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不凹凸、不傾斜、無高低之分的。如:「平坦」、「水平」、「平滑」。
均等。如:「平等」、「公平」、「平衡」。
普通、尋常、不特別。如:「平凡」、「平常」、「平淡無奇」。
安舒無事。如:「平安」、「太平」、「和平」。
冷靜安定。如:「心平氣和」、「平心靜氣」。
止息、使安定。如:「平息」、「平亂」、「平定」。
中古聲調四聲(平、上、去、入)之一。又分為陰平、陽平。如「東」、「江」、「文」、「凡」等。
|
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掌握的力量或勢力。如:「權力」、「主權」、「權威」、「權勢」、「大權在握」。
應享有的利益。如:「權利」、「版權」、「權益」、「投票權」、「所有權」。
隨機而變。如:「權變」、「權宜之計」。
衡量。如:「權衡」、「兩害相權,取其輕。」
暫時、姑且。如:「權充」、「權且」。
謀略。如:「弄權」、「權術」、「權謀」。
|
平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輕重相等,分量一致。《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鈞者,均也,陽施其氣,陰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
2.均勻計算。如:「董事會決議,公司今年的盈餘平均分給員工。」《清史稿.卷一○七.選舉志二》:「臨時試無定期,學期、年終、畢業考試分數與平日分數平均計算。」
|
地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土地所有權。如:「地政事務所的人員來丈量土地,以確定地權的界限。」《清史稿.卷一五九.邦交志七》:「臣思此地跨越鐵路,橫當要衝,雖一再駮令減讓,究於附近鐵路地權地利有損,不如議價收回,留作擴充華商貿易,以永保權利。」
|
漲價歸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地價既定,而那塊土地自然的增值部分,應歸公有。為國父平均地權的四種辦法之一。因地價上漲為社會改良與工商業進步的結果,而這是眾人所努力經營得來,故土地漲價增值所得,應讓大家共享。
|
國民教育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 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財源如左︰一、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一般歲入。二、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分配款。三、為保障國民教育之健全發展,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得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優先籌措辦理國民教育所需經費。中央政府應視國民教育經費之實際需要補助之。第 17 條辦理國民教育所需建校土地,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視都市計畫及社區發展需要,優先規劃,並得依法撥用或徵收。第 18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教師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其甄選、儲訓、登記、檢定、遷調、進修及獎懲...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