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354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郡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晉時始置的爵位,至明朝時廢止。《晉書.卷三九.王沈傳》:「前以翼贊之勛,當受郡公之封,而固辭懇至,嘉其讓德,不奪其志。」也稱為「開國郡公」。
|
金印如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比喻高官殊勛。唐.王維〈送高判官從軍赴河西序〉:「遲子之獻凱雲臺,奏事宣室,紫綬曳地,金印如斗。」
|
寶光嘉禾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一種舊勛章。定於民國初年。其上嵌有珠寶,並繪嘉禾圖樣,由大總統頒發給有功於國家者。共分五等,除一等中嵌珊瑚圓珠外,二至五等均嵌寶石,故稱為「寶光嘉禾章」。後為國民政府廢除。
|
鐵十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鐵鑄的十字形勛章。如德國舊有鐵十字勛章。
|
提劍汗馬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作戰時,手提寶劍,身跨疾馳而汗出的戰馬。比喻在戰場上,奮勇力戰,建立功勛。《周書.卷一九.列傳.宇文貴》:「貴少從師受學,輟書曰:『男兒當提劍汗馬以取公侯,何能如先生為博士也?』」
|
倒陪家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女子降低身分下嫁於人。語出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二本.第一折》:「母親,休愛惜鶯鶯這一身。您孩兒別有一計。不揀何人,建立功勛,殺退賊軍,掃蕩妖氛;倒陪家門,情願與英雄結婚姻,成秦晉。」
|
官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舊制中,凡職官有勛勞於國家或因公死難,其子孫得有授官的資格。唐.杜佑《通典.卷一六五.刑三.刑制下》:「無蔭犯罪,有蔭事發,並從官蔭之法。」
|
波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逃跑。《資治通鑑.卷一二七.宋紀九.文帝元嘉三十年》:「緘質,國戚勛臣,方翼贊京輦,而子弟波迸,良可怪歎!」
|
超格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超過常格,不平凡。晉.曹嘉之《晉紀.武帝》:「勖肆力先朝,庸勛超格,受終之揆,協于大麓,故授以此任也。」
|
焚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放火搶劫。《新唐書.卷一四八.康日知傳》:「勛聞徐已拔,氣喪,無顧賴,眾尚二萬,自石山而西,所在焚掠。」《聊齋志異.卷七.阿英》:「既明,始知村中焚掠殆盡。」也作「焚劫」。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