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弭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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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或止息誹謗的話。《國語.周語上》:「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唐.李商隱〈哭虔州楊侍郎〉詩:「本矜能弭謗,先議取非辜。」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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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科技等等,在民主自由國度也常出現批評政府施政為主題的Blog,不過要注意言論之中是否有牽涉到法律誹謗、妨礙風化、智慧財產權等問題。(中國大陸對網路自由有其他的限制,內容限制較多)抒發與分享個人情緒 網誌常用來抒發個人情緒,把生活中的不滿、鬱悶或憤怒宣洩到網誌上,或是與網路上的網友們分享個人開心的心情。分享與交流知識、技術 如果有專長、興趣的人,可以藉由撰寫網誌來分享自己的知識與技術,並和網路上的網友交流討論。認識同好、結交朋友藉由網誌的社群性質可以吸引興趣或性格相合的網友來觀看,並且藉此認識結交新朋友。分享創作文學、...
三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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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弃巿。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1>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2>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解〕 (1) 法三章: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事。 (2) 抵:相當、對等。
怨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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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怨誹謗。《漢書.卷二七.五行志中之上》:「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則怨謗之氣發於謌謠,故有詩妖。」《紅樓夢》第五回:「一見了寶玉,都怨謗警幻。」
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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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官。多稱外省長官。《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黔首振恐。」
黨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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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誹謗宦官的黨人出任官職,並限制其與人交往,禁錮終身。《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中常侍呂彊言於帝曰:『黨錮久積,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也作「黨禁」。
詈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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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罵詛咒。《漢書.卷二三.刑法志》:「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
論黃數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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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攻訐,誹謗批評。《群音類選.官腔類.卷一○.投筆記.班超投筆》:「笑駑駘出言不遜,論黃數白不堪聽,逐出吾廬,再不放他門下行。」也作「論黃數黑」。
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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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誕的邪說。《史記.卷一○.孝文本紀》:「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
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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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干將所鑄的寶劍。《漢書.卷六七.梅福傳》:「至秦則不然,張誹謗之罔,以為漢驅除,倒持泰阿,授楚其柄。」也作「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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