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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杯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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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杯,銀製的酒杯。羽化,道教指成仙為羽化。銀杯羽化,銀製的酒杯升天成仙。原指唐代柳公權勤學書法,疏於治生,器物多為主藏豎海鷗等所竊,所藏酒器杯盂盡失,訊諸海鷗,答以不測其亡,權乃以杯羽化仙剌之。典出《舊唐書.卷一六五.柳公綽傳》。後比喻事物消失湮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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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不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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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為從者,無以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與羊,不格明矣。今大王不與猛虎而與群羊,竊以為大王之計過矣。凡天下強國,非秦而楚,非楚而秦。兩國敵侔交爭,其勢不兩立。而大王不與秦,秦下甲兵,據宜陽,韓之上地不通;下河東,取成皋,韓必入臣於秦。韓入臣,魏則從風而動。秦攻楚之西,韓、魏攻其北,社稷豈得無危哉?」〔參考資料〕 《韓非子.人主》且法術之士,與當途之臣,不相容也。何以明之?主有術士,則大臣不得制斷,近習不敢賣重,大臣、左右權勢息,則人主之道明矣。今則不然,其當途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術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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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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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犯罪人連續進行屬於同一罪名、且同一犯意的數個犯罪行為。雖然各個犯罪行為皆可獨立處斷,但因犯罪人在被處罰前,為連續犯罪,且罪名相同,犯意亦同,法官可予併罰並加重量刑而以一罪論。如某甲因見財起意而連續竊取他人財物,是為竊盜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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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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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的稱號。《史記.卷一一三.南越列傳》:「老臣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豈敢以聞天王哉!」《元史.卷九.世祖本紀六》:「謹奉太皇命戒,痛自貶損,削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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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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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畫蛇添足」之典源,提供參考。 《戰國策.齊策二》昭陽為楚伐魏,覆軍殺將得八城,移兵而攻齊。陳軫為齊王使,見昭陽,再拜賀戰勝,起而問:「楚之法,覆軍殺將,其官爵何也?」昭陽曰:「官為上柱國,爵為上執珪。」陳軫曰:「異貴於此者何也?」曰:「唯令尹耳。」陳軫曰:「令尹貴矣!王非置兩令尹也,臣竊為公譬可也。楚1>有祠者2>,賜其舍人3>卮酒4>。舍人相謂曰:『數人飲之不足,一人飲之有餘。請畫地為蛇,先成者飲酒。』一人蛇先成,引5>酒且飲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畫蛇,曰:『吾能為之足6>。』未成,一人之蛇成,奪其卮曰:『蛇固7>無足,子安能8>為之足。』遂飲其酒。為蛇足者,終亡9>其酒。今君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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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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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惠帝后。(西元256~300)名南風,賈充之女。性妒忌,多權詐,荒淫放恣,帝畏而惑之。竊弄權柄,殺楊駿、衛瓘、汝南王亮、楚王瑋等,後為趙王倫所廢,矯詔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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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世超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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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絕當世,超過同輩的人。漢.蔡邕〈陳寔碑〉:「潁川陳君,絕世超倫,大位未躋,慙于臧文竊位之負,故時人高其德,重乎公相之位也。」也作「絕世無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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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極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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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另可參考:《文子.九守.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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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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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書。指前人的著作。宋.蘇軾〈和劉道原詠史〉詩:「獨掩陳編弔興廢,窗前山雨夜浪浪。」唐.韓愈〈進學解〉:「踵常途之促促,窺陳編以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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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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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手矯捷,能越牆登房的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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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