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籍著錄規則〕 - 教育百科
〔 | |
古 | |
籍 | |
著 | |
錄 | |
規 | |
則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浩剛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古籍著錄規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號GB 3792.7-87。由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六分委員會負責起草,國家標準局1987年1月3日發布,沈乃文、曹淑文、鮑國強、薛英等為主要起草人,自1987年10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是依據GB 3792.1-83〔文獻著錄總則〕,參考〔國際標準書目著錄(古書)〕[ISBD (A)],結合我國古籍特點及著錄傳統制訂的。是著錄語文古籍的依據,適用於編製各類型古籍目錄。它詳細規定了中國古籍著錄的著錄項目、著錄項目標識符與著錄內容識別符、著錄格式、著錄詳簡級次、著錄用文字、文獻類型標識符、著錄來源、各著錄項目細則等內容。另外還補充附錄一個,詳細說明標目及標目的類型、選擇、統一標目的選擇標準以及參照及參照的作用、性質使用範圍、著錄格式和書名款目、著錄款目、主題款目、分類款目的著錄格式。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古籍著錄規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