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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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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作者: | 吳哲夫 |
| 日期: | 1995年12月 |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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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四庫全書總目〕因著錄之書籍甚夥,書前〔提要〕即達200卷(含存目之書),繙閱檢尋均感不便,故乾隆39年(1774)敕令:「至現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多至萬餘種,卷帙甚繁,將來抄刻成書,繙閱頗不易,自應於〔提要〕之外,別刊〔簡明書目〕一篇。祇載某書若干卷,註某朝某人撰,則篇目不繁,而檢查較易,俾學者由書目而尋提要,由提要而得全書,嘉與海內之士。」據此,四庫館臣乃於〔總目〕之外,加編〔簡明目錄〕一書。 〔簡明目錄〕著錄之書,僅止於〔四庫全書〕所收錄,而不及於存目書。體例方面,僅載各書書名、卷數及某朝之作者。每書書名之後,並有二至六行文字,簡明扼要略述各書旨意。至於門類釐析,則一依〔總目〕,凡分4部,44類。即經部10類,史部15類,子部14類,集部5類。 〔簡明目錄〕之最早刻本,為清趙懷玉所刻。趙氏為內閣中書,曾在四庫全書館任職,後來趙氏南歸,於乾隆49年將自己抄錄的〔簡明目錄〕副本,交付杭州書局梓行,此即一般人都稱的杭州小字本。其後再據此本翻刻的有鮑氏知不足齋本、湖州沈氏刊本及廣東刊本等多種。因為〔四庫全書〕修纂完成之後,多有增刪情形,其中尤以乾隆52年的一次覆查中,撤毀了李清等人的著作11種最嚴重。各閣〔四庫總目〕與〔簡明目錄〕,均隨重檢而刪改,但因趙刻〔簡明目錄〕已梓行,肇致若干條目與各閣鈔本〔簡明目錄〕有所出入。 〔簡明目錄〕,係節略〔總目提要〕,全帙20卷,僅及〔四庫總目〕1/10,故便於檢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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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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