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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振興法〕(日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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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作者: | 黃富順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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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終身學習振興法〕係日本政府為推動國民的終身學習活動而訂頒的法案。該法於一九九○年完成立法並公布施行,全部條文共十二條。其立法的主要精神在於提供國民終身學習機會,及規定都道府縣應行推展的終身學習事項。為調查及審議與終身學習有關的事項,該法案規定文部省及都道府縣得分別設置終身學習審議會,使得各地方都能依地區狀況提供多元學習機會,而達成終身學習理念的目的。 該法案明確規定中央及地方公共團體均應依法訂頒推展終身學習之政策,致力於國民職業能力之發展,支持有助於終身學習的措施。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應將下列各種業務建立相互關聯的體系,作整體有效之實施: 1.蒐集整理與提供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有關之學習活動及文化活動之資訊。 2.調查研究並評估民眾的學習需求。 3.推展符合地方需要之學習方法。 4.提供學習活動領導者與倡導者之進修活動。 5.促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及文化有關團體與機關的相互配合,研討及互助之活動。 6.開設社會教育講座並提供其他有關民眾的學習機會。 該法案並對都道府縣推展終身學習活動的基本構想有明確的規定,有關終身學習機會的提供,並得與民間企業界相互結合,共同辦理有關終身學習事項。文部大臣及通產大臣為促使終身學習基本構想之實現,得要求教育團體、文化團體、工會、商會等提供必要協助,及提供其所屬博物館資料及會議場所以供民眾使用,並保持彼此之間密切連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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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終身學習振興法〕(日本)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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