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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教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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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ractate of Education]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論教育〕(1644)是英國文學家及教育家密爾頓(John Milton, 1608~1674)所寫的一本教育名著;該書是密爾頓在著名教育家哈蒂里布(Samuel Hartlib, 1600~1670)力邀之下,才答應完成的著述。密爾頓論述教育時,不像康門紐斯(J.A. Comenius, 1592~1670)的〔大教學法〕(Great Didactic, 1657)那樣詳盡,僅綱舉式地陳述了他對英國當時教育改革的期望。〔論教育〕一書的主要目的,在於鼓勵清教徒青年,如何在神的面前善盡個人的職責。密爾頓所討論的教育對象,主要的是十二歲至二十一歲間的青少年及青年;至於兒童及女性的教育則未提及。密爾頓希望經由教育的實施,使個人具備服從的德性;有熱忱於知識的追求;能夠愛慕品德;樂於跟勇敢而奉獻社會的個人交往;虔誠地敬愛神。密爾頓堅信教育是改造社會的重要工具,一切學習的目的都是彌補並改正人類祖先所冒犯的錯誤。他批評當時教育太重視語文而忽略了語文真正代表的事物;除重視語文內容的學習外,密爾頓尚提出一些實用的學科,諸如算術、幾何、三角、天文、自然哲學、建築、工程、航海、解剖、醫學等。一般教育史學者將密爾頓歸類為人文唯實教育家,其理即在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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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論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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