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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藝術與科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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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iscourse on Art and Science] |
作者: | 馮朝霖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論藝術與科學〕是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著作;他在此文中以奇異的禱告詞表達其對於藝術與科學的不滿,說:「全能的上帝!你手中掌握著人的心,請將我們從祖先不幸的藝術與科學中,解放出來吧!使我們回到愚昧、天真和貧窮,只有它們能使我們快樂,而且在你眼中,它們是寶貴的。」 盧梭認為藝術與科學會使人德性敗壞,因為它們有罪惡的根源,因為藝術與科學起於人的好奇心及提升其命運的欲望。盧梭指出:「天文學起於迷信,雄辯術起於野心、憎恨、欺詐和諂媚,幾何學起於貪心,物理學起於怠惰的好奇心,甚至倫理學也起於人類的自負。」也就是說:藝術與科學實起源於我們種種的罪惡;假如它們是從德性生出的,那我們就可能比較不會去懷疑它們的好處了。 因此,在任何時代,奢侈、放蕩和奴役都是我們自負心擴充的災禍,而此自負心則是由快樂的愚昧狀態而產生;在此狀態中,人類實已具有天賦的睿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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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論藝術與科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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