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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托兒所、幼兒園幾個問題的聯合通知〕(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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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作者: | 徐輝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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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關於托兒所、幼兒園幾個問題的聯合通知〕是大陸地區有關嬰幼兒教育工作的文件。一九五六年二月由國家內務部、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發布,對托兒所、幼兒園的發展方針、領導制度、設置以及經費設備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通知中提出應按照「全面規劃、加強領導」和「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方針,根據需要與實際條件相應發展托兒所和幼兒園;在城市中由廠礦、企業、機關、團體、群眾舉辦,在農村提倡由農業生產合作社舉辦。各類托兒所、幼兒園的經費、人事、房屋設備和日常行政事宜,均由主辦單位(包括教育行政部門、廠礦、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群眾、私人等)各自負責管理;在有關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法令、教育計畫、教育內容、教育方法、兒童保健等業務方面,托兒所統一由衛生行政部門領導(幼兒園內的托兒班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幼兒園統一出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托兒所的幼兒班由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業務指導);民政部門所辦的救濟性質的托兒所、幼兒園仍由民政部門主管,但其業務應分別由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有關幼兒園(班)教養員的培養與素質之提高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有關托兒所、幼兒園兒童護士的培養與素質之提高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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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關於托兒所、幼兒園幾個問題的聯合通知〕(大陸地區)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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