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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師範學校暫行規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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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作者: | 方彤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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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陝甘寧邊區師範學校暫行規程〕是陝甘寧邊區政府教育廳於民國二十九年(1940)發布的文件,共三章二十六條。 該文件規定:邊區師範學校是以培養新民主主義的地方學校師資為宗旨,以所在地區為名稱;師範學校分為高級和初級兩部,學習期限二年(速成班為一年),預備部學習期限半年;開設的學科有國文、社會科學概論、自然科學概論、音樂、體育、美術、歷史、地理等;師範生畢業後有服務教育二年的義務,具體工作由邊區教育廳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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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陝甘寧邊區師範學校暫行規程〕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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