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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師範學校簡章〕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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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級師範學校簡章〕係指民國二十三年(1934)四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教育人民委員部所發的文件,共十二條。 簡章規定:高級師範學校的任務是培養目前實際急需的初級短期師範學校教員、訓練班教員及社會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高級幹部;用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教育方法,來批評傳統的教育理論與實際,培養中、小學教員,以建立蘇維埃教育的真實基礎;利用附屬小學與成人補習學校,進行實習,以實驗蘇維埃新的教育方法;學校的學生以學習關於教育文化的專門知識為原則,學科大概分為教育學、教育行政、社會政治科學、自然科學和國文文法;修業期以一年為標準,最低限度不得少於六個月;學生自我管理,設「學生公社」,由全體學生大會推舉幹事會;全體工作人員和學生均得參加赤衛軍,進行經常的軍事訓練,還得參加附近夜校、識字班、補習學校的工作,同時領導附近農村工場的教育;學生不收學費、膳費、書籍費,被服及其他日常用品由學生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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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級師範學校簡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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