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衏」:金元時指妓院,或妓院內之樂人、妓女。《四聲篇海.行部》:「,衏樂人也。」明.張介賓《景岳全書.三九.產育類.小產》:「凡今之䘕衏家多無大產,以小產之多也。娶娼妓者多少子息,以其子宮滑而慣於小產也。」《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把轎去教坊裡請了幾個有名的䘕衏,前來陪侍。賓主盡歡,酒散後,就留一個絕頂的妓者,叫做王賽兒,相伴了七郞,在一個書房裡宿了。」亦作「」、「」。
請先登入!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