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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損益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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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an Fen Sün I Fa |
作者: | 郭玉茹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樂理論。按振動體的長度來進行的律學計算方法,也是中國古代生律的方法,與古希臘畢達哥拉斯所用的「定律法」和阿拉伯人所用的「量音學」,在數理上是相通的,近現代統稱為「五度相生法」。三分損益法是根據一標準音的管長或弦長,推算其餘一系列音律的管長或弦長時,依照一定的長度比例,包含「三分損一」和「三分益一」,三分損一是將原有長度作三等分而減去一分生得的長度,三分益一是將原有長度作三等分而增添其一分生得的長度,兩種方法交替運用、連續運用,各音律因此輾轉相生。中國史書上最早記載見於《管子地員篇》和《呂氏春秋.季夏記.音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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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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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三分損益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章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三分損益法是中國古代最早制定的科學產生音律的方法。以黃鐘律做為標準音高,運用三分損益法在一個八度內連續產生十一律,使每相鄰的兩律之間都成半音,稱為十二律。據〔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律〕記載:「黃鐘生林鐘,林鍾生太蔟,太蔟生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大呂,人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鐘,夾鐘生無射,無射生仲呂。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黃鐘、大呂、太蔟、夾鐘、姑洗、仲呂、蕤賓為上;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意謂以黃鐘為基音,凡增益三分之一為上生,損去三分之一為下生。如黃鐘之管九寸,每寸九分,全長八十一分,為正音,三分損一生林鐘。林鐘五十四分為正音,三分增一生太簇,太簇七十二分為正音。依此方式類推下去,即可得知全部十二律的音數變化。 不同於〔呂氏春秋〕的先損的說法,〔管子.地員〕採用先益的說法,具體明確地記述了五聲音階的計算方法:「凡將起五音,先主一而生三,四開以成九九,以是生黃鍾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而去其乘,適足以生商。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而去其乘,以是成角。」文中先求得弦長相對比例數三的四次方為八十一,定為宮音。增加此弦長比例數八十一的三分之一,得到新弦長比例數一○八,即為徵音。再減少徵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七十二,發音為商。再增加商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九十六,發音為羽。再滅少羽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六十四,發音為角。如此生出五聲之後,如果繼續損、益下去,就可在弦上產生全部十二個音。 上述二種算法,因〔管子〕的著作年代未有定論,故無法斷言何者先產生。但從歷史發展的規律來看,〔管子〕只算到五個音,比起算全十二個音的〔呂氏春秋〕,應該更早一些。唯漢代以後,呂氏先損的說法成為定說,可知我國的律制在秦朝以前早已具有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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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三分損益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