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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集權制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林進材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央集權制是教育行政制度的型態之一;凡是政治制度採中央集權的國家,其教育行政制度亦大多採用中央集權制。所謂中央集權制,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及其所統轄之各級地方機關支配全國的一切教育設施。其優點是:(1)國家教育政策和政治理想易於實現;(2)可以根據國家的需要釐訂整個教育計畫,付諸實施;(3)可使全國教育事業,用一致的步調,實現同一的目標;(4)可以建立畫一的教育標準,使全國教育平均發展;(5)可以調劑教育人員與經費,使全國各地教育事業能達到同一之水準,以保障國民教育機會均等;(6)可以在非常時期迅速改變各地教育措施,以配合新的國策。相對的其缺點亦有:(1)地方教育事業受中央的箝制,不能自由發展;(2)各地方之教育沒有自由伸縮與轉圜餘地,因而容易陷於呆板缺乏創造性;(3)各地方之民眾對於國家之教育政策沒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機會,因而不容易引起其對於教育的重視與關注;(4)國家之教育事業很容易受到政潮的影響,無法穩定的成長、發展。
  中央集權制的教育行政制度可以法國為例加以說明。法國的教育行政系統採取中央集權制,所有教育法令、政策、經費、課程表及教材教法等,全由中央決定,全國各地及各級學校皆奉命行事,絕少有自由伸縮餘地,因此全國的教育設施均極為整齊畫一,齊一化的教育,可說是法國教育的特色。法國的中央集權制教育行政制度,肇始於拿破崙所建立的帝國大學院體制。一八○八年三月公布之〔大學院組織勒令〕(Décret Impérial Portant Organisation de L'Université)將全國各級學校均納於帝國大學院的系統內,由中央政府掌理。法國除了教育部掌管全國教育的大權外,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均設有中央參議機構,以便審議各種教育方案,提出改進之意見,供中央機構參酌,因此雖屬集權,但並非不民主。戰前日本的教育行政亦採中央集權制,戰後已有所修正。故法國可能是民主國家中唯一在教育行政上採取中央集權制的國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央集權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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