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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互動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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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Interactionism |
作者: | 但昭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身心互動論主張人的身體(the body)與心理(the mind)雖然有不同的性質,但卻可互相影響。如人的身體受到傷害時,心理經驗中會產生「痛」的感覺;「痛」的經驗又會影響人的行為,趨向避免使身體受傷的情況。 身心互動論的基礎是笛卡爾(René Descartes, 1596~1650)所倡導的身心二元論(dualism)。笛卡爾認為,人的身體與心理為兩種完全不同的實體(substance),兩者唯一相同點在於二者都依附著上帝而存在。這個觀點引發的問題是:既然人的身與心是截然不同的實體,為什麼在日常生活經驗中可以發現兩者有交互影響的關係?人的心理既然是非物質性的,怎能促使身體在空間中行動?同理,人的身體既純然是物質性的,怎麼可能使不占空間的心理產生改變?面對如此的質疑,笛卡爾的回答是:身心交互影響是透過人腦中的松果腺(pineal gland)來進行。笛卡爾固然是給了一個答案,但並沒有交代「交互作用」是透過何種方式進行,他說出了交互作用的組織機構。 後代許多哲學家和心理學家並不滿意笛卡爾的主張,有的徹底反對身心二元論,而主張心理現象根本就是生理現象的一種;有的雖然接受二元論,但對身心交互影響的原因及過程卻提出與笛卡爾完全不同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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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身心互動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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