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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中學(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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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趙中建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五年制中學係指中國大陸中學中的一種,始於一九五八年九月開始的縮短學制的改革試驗。中央學制問題研究小組於一九六○年組織關於五年制中學的專門座談會。教育部又在一九六五年召開全國五年制中學試驗工作匯報會,總結自一九五八年以來試驗工作的情況,分析五年制中學畢業生德智體諸方面發展的情況,並討論有關教學計畫和今後進一步開展試驗等問題。試驗新學制的中學在一九六○年達三千餘所,占當時中學總數所約百分之一八,以後試驗面縮小,一九六三年在二十三個省、市、自治區中還有六十八所五年制試驗中學。五年制中學均為完全中學,它們之中的絕大多數試驗三二分段,即初中三年和高中二年,但有個別試驗五年一貫制。一九七八年教育部頒發〔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學教學計畫試行草案〕,規定中學學制為五年,按三二分段設初中和高中,完全中學即為五年制中學。之後,教育部於一九七九年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討論中小學學制改革問題,而上海於一九八○年率先調整中學學制,高中由二年改為三年,以後各地仿效。教育部於一九八一年再發通知,決定將中學學制逐步由五年改回六年,並要求多數地區在一九八五年以前完成現行中學向六年制過渡。五年制中學遂不復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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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五年制中學(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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