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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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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Nsortium on Core Electronic Resources in Taiwan (CONCERT) |
作者: | 林巧敏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CONsortium on Core Electronic Resources in Taiwan,簡稱CONCERT)」於1998年正式成立。成立的背景係因網路環境的急遽變化、電子資源價格昂貴與使用契約複雜等因素影響下,迫使臺灣地區學術圖書館開始思考,以聯盟模式合作採購電子資源的可行性。為協助各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引進國外電子資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技術資料中心」於1998年9月重新編組,成立國外資源部,並主導成立CONCERT聯盟,推動合作方式採購電子資源,一方面是利於館際資源共享,減低電子資源的採購價格;另一方面是透過聯盟的集體力量,在電子資源的價格及著作權方面,可以有更多的發言權。後因科學技術資料中心組織調整,CONCERT改隸為「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由該中心之服務推廣組負責聯繫、談判、推廣及教育訓練等業務。 CONCERT聯盟引進國外電子資源的模式有兩種:第一是全國性授權(national license),由國科會與教育部支持經費購置具普遍需求的資料庫,供全國大學校院使用;另一是聯盟授權(consortial license),由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負責價格與合約之協議,由各校依據議定的價格自行決定是否採購。 至於參與「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的會員資格,包括全國各專科以上學校、研究單位以及非營利機構。會員的權利是對聯盟引進各類電子資訊資源有建議權;且對於選擇訂購的電子資源,享有優惠使用的權益。會員所承擔的義務包括:遵循合作採購原則並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聯盟代表談判與洽商;對於聯盟所召開之會議有派員參加之責任。 「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對於電子資源選擇政策,所考量的原則包括下列各項條件:(1)多數單位所需者優先;(2)電子資源品質佳者;(3)綜合多種基本學科者優先;(4)考慮學門均衡性;(5)能取得優惠條件降低購置成本者。 各參與圖書館針對經常使用的資料以「聯盟」方式集體購買,可以節省各館採購經費的支出,並可共享聯盟會員分工採購的資源。但以聯盟方式各會員圖書館所建立的館藏,可能造成同質性越來越高,但聯盟對圖書館經費及館藏數量的增長卻有極大的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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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2010)。關於CONCERT。上網日期:2011年7月5日,檢自http://concert.stpi.narl.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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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