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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測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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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est-Retest Method |
作者: | 呂錘卿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再測法」是用來估計測驗信度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是採用同一個測驗,在不同的時間,重複測量同樣一群的受試者。兩次測驗之間隔可短至數分鐘,也可長至數年。 再測法有兩個優點:一是只要有一套測驗題目即可,而不必再花很多時間去編複本;二是用此種方法時,題目或刺激情境樣本保持恆常,可減少因測驗題目不同或受試者不同等與測驗無關因素的干擾。 再測法也有其缺點:因為兩次測驗的內容相同,會產生練習的效果,即受試者學到測驗的某些特定內容,或改進測試的作答方式及態度,所以第二次測驗的分數會有系統的增加;其次是記憶的延續作用,受試者記得第一次測試時的反應,而在第二次測驗時就只重複該項反應,所得的結果就無法代表其能力或行為特質。相反的,如果兩次測驗相隔的時間太長,則會受到受試者本身成長及學習等因素的影響,而降低了兩次測驗分數的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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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再測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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