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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制度(新加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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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Streaming System (Singapore) |
| 作者: | 楊思偉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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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新加坡由於地小人稠,所以強調實用主義、功利主義及國際主義,因此在教育上採行分流制度,著重菁英主義,在教育過程中,按照能力區分不同班別分化學生,並給予不同學習內容、進度、年限和培養目標。 所謂分流制度,係在一九六一年所發表之〔職業與技術教育報告書〕中提出,隨後立即施行。起初是以職業志向為主的分流制,學生完成中學二年級課程後進行性向測驗,按性向與考試成績分入普通、商業、技術和職業四種中學,而普通中學又自三年級起實行文理工商分科學習制。而一九七○年代中期開始在小學實施按智力分流的制度,學生連續三次或累計三次未能升級者,分到一種「基本課程」學習班,然後轉入職業技術訓練。 此種分流制度,經由一九七九年〔吳慶瑞教育報告書〕正式確立為基本教育制度,並與雙語教育政策(英語和華語)相結合。現行的分流制度,係自一九八○年施行,是在小學五年級起初步進行分流,依成績之優劣,進入不同語言層級的班級就讀,此稱為性向分化期;小六結業時,參加離校會考,依成績分化至三種不同班別,包括特別班、快捷班及普通班,此種菁英分流制度,在現有世界各國的學制中,屬於特殊的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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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分流制度(新加坡)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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