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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gō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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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大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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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gōng |
解釋:
1.喪服五服之一。用熟麻布做成,較齊衰稍細,較小功為粗。於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眾孫之喪時服之,為期九個月。《禮記.喪大記》:「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於內。」 2.一種學校、機關團體對有功人員的獎勵。如:「他這次表現優異,記大功獎勵一次。」 3.功勞很大。《書經.大誥》:「敷賁,敷前人受命,茲不忘大功。」《文選.吳質.答東阿王書》:「今處此而求大功,猶絆良驥之足而責以千里之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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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章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功」的喪期是九個月,屬喪服五種等級中的第三等。因喪期係以至親的週年為基準,若不及至親,則服喪不必滿週年。此義據〔禮記.三年問〕云:「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孫希旦〔禮記集解〕云:「大功以上謂之親,小功以下謂之疏,期、九月者。雖不及三年之加隆,而其情未至於殺也,故曰期;九月以為間,言在隆、殺之間也。」即九月的大功,次於期喪所服齊衰,喪服用熟麻布製成,做工比齊衰精細,適用情況是男子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及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所穿著之喪服。或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和伯叔父母,以至為自己的兄弟所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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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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